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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5-04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发出通知,于 2015年5月20日在中核大厦十五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过举手表决,吕航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聘任丁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聘任杨剑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聘任任永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聘任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聘任姚雄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聘任李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相关人员简历 公司独立董事韦少辉、纪辉彬、李祥军认为上述高管人员符合各自的任职资格,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八、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韦少辉、纪辉彬、李祥军、俞磊、杨剑平,李祥军任主任委员。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韦少辉、纪辉彬、李祥军、俞磊、吕航,韦少辉任主任委员。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 吕航、丁辉、俞磊、张权勋、陈耿森,吕航任主任委员。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相关高管人员简历 1、任永建先生简历:任永建,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力行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合营公司)董事、深圳特力吉盟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合营公司)董事。任永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与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冯宇先生简历:冯宇,男,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先科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公司)董事等职务。冯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与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姚雄宾先生简历: 姚雄宾,男,1963年生,大专学历,商业管理经济师。曾任广州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商场经理、业务部经理、集团下属沙河百货购物中心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购物中心总经理;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华南区域商业项目总经理;深圳星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龙岗CocoPark总经理;香港南华集团万鸿星汇商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姚雄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与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李名先生简历:李名,男,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广州有色金属工业学校教师;深圳南方通发房地产发展公司工程部长、副总经理;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部长、资产经营部部长;深圳市金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长、总工;深圳市特发地产有限公司天鹅项目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李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5-04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吕航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22,870,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69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数222,870,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69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1人,代表股份数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A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22,870,760股,占公司A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2.2761%;B 股股东(授权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 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议案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三、《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四、《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五、《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六、《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七、关于2015年度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议案八、关于变更《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的股数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A股22287076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0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其中A股0股,占出席会议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B股0股,占出席会议B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候选人韦少辉先生、纪辉彬先生及李祥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选举结果如下: 9.1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1选举吕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吕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1.2选举丁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丁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1.3选举杨剑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杨剑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1.4选举俞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俞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1.5选举张权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张权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1.6选举陈耿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陈耿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2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1选举韦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韦少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2.2选举纪辉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纪辉彬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9.2.3选举李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李祥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10.议案十、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选举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陈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栗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栗淼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富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以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选举富春龙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其中,获得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200个累积投票权;其中A股222870760个累积投票权,B股0个累积投票权。 表决结果:当选。 经本公司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选举柯文生女士、李晓红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以上五位共同组成特力集团第八届监事会。 另外,在股东大会上,本公司独立董事还就2014年度的工作向与会股东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少娜律师、杨佳律师为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5-04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5年5月20日在中核大厦十五楼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经过举手表决,陈华女士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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