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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1158 股票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3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0.23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225元。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4,8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14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规定,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 本次现金红利暂由本公司按照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375元人民币。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再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2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的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5元人民币。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人民币。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R日):2015年5月27日 2、除息日(R+1日):2015年5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2、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事项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咨询电话:023-63860827 传 真:023-63860827 邮政编码:40001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中国南车”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5月20日起,对停牌股票中国南车(证券代码:601766),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估值调整对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61)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为0.3625%。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陆我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5-3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9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公司研究并确认,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开市时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06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06月2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起连续停牌,原定于2015年5月21日前公告重组方案恢复交易,目前公司审核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已召开,并已经审核通过。 现因本次重组涉及的材料较多,公司未能在今日准备齐全,故公司申请延期复牌一天。 若公司未能在5月22日披露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宣布终止重组,股票将于2015年5月22日起恢复交易,并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入、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http://www.nffund.com/http://www.nffund.com/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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