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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2015-01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韦俊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刘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情况;总裁郑明高先生、副总裁王洵先生及财务总监刘丹丹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公司对所属企业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议案5和议案7均涉及以特别表决通过的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婷婷、王紫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5-02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 5月18日、2015 年 5 月19日及 5月20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证,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及5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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