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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二〇一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3.6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亚蕾 咨询电话:010-84759518 传真电话: 010-64218032 七、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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