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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电气")在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标准。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本次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9日。公司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中恒投资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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