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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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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38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深机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十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机转债" (转债代码:125089)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深机转债"赎回日:2015年5月29日。

  3、"深机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年6月5日。

  4、"深机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5年5月29日。

  5、根据安排,截至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深机转债"将被赎回,特提醒"深机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深机转债"于2011年7月15日发行,2011年8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2年1月16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4元/股)的130%(7.202元/股),已触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深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深机转债"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深机转债"。详见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如下: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深机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即2015年4月28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披露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告"深机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年5月29日为"深机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深机转债"。自2015年5月29日起"深机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深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5年6月3日为"深机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6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深机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深机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深机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509室

  联 系 人:林俊、郝宇明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本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深机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深机转债"自赎回日(2015年5月29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深机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6日14: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一、说明会类型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26日举行"2014年年报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远程

  三、参加人员

  1、公司董事长张勇峰先生;

  2、公司董事会秘书林茂先生;

  3、公司财务总监江桂芝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厦门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www.p5w.net)参与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活动的咨询电话:0592-2132319。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5-01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 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7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

  ●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 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23,018,2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派现金红利355,754,572.50元。

  4、扣税说明:

  (1)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375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2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225元。

  (4)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5元。

  三、分红派息的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2、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本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先生

  3、咨询电话:0769-22271828-8225 传真:0769-22174183

  六、备查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编号:临2015-030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

  一、说明会类型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5年3月 31日披露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证监局《关于举办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14年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

  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

  2、召开地点: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杨万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海红女士、总会计师姜心乐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15年5月23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邮箱、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m.p5w.net/)在线参与交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晓英 王 阳

  联系邮箱:jinxi@jinxiaxle.com

  联系电话:0351-6628286

  联系传真:0351-6628286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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