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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29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 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3: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0人、代表股份3,668,540,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46,881,1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0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59,3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⑴《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⑵《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⑶《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⑷《关于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⑸《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868,945,890.4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6,894,589.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678,360,156.23元,减报告期内实施2013年利润分配170,887,433.88元,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289,524,023.79元。

  因钢铁产能严重过剩、钢材市场需求持续低迷、钢材价格大幅下滑,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本公司决定2014年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本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补充公司生产流动资金。以上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5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16,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522,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弃权16,0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⑹《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额的议案》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其任职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1,655,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7%;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25%;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55,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57%;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25%;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 。

  ⑺《关于公司201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公司2015年的主要经营目标是:产铁856万吨;产钢1,100万吨,其中不锈钢430万吨;钢材销量1,030万吨,其中不锈材391万吨。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⑻《关于公司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2015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预算170677万元,重点安排高速铁路用钢技术改造及其配套公辅系统改造工程、冷轧硅钢常化酸洗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549mm线新建35座罩式炉工程、2×300MW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及污水一期、三期改造等工程。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⑼《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20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⑽《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⑾《关于公司2015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在其任职的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1,530,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01%;反对62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8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30,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01%;反对623,4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8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 。

  ⑿《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7,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83,8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反对493,3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林义相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张吉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8,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39,9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⒁《关于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68,00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反对4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弃权38,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78,7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反对49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弃权38,64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3.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晓娜、郝恩磊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3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20日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5月10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11名,分别是李晓波先生、杨海贵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方先生、柴志勇先生、韩珍堂先生、李成先生、戴德明先生、王国栋先生、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依据各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成员组成的相关规定,对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选调整如下: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张吉昌先生和董事张志方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王国栋先生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张吉昌先生和外部董事李成先生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张志铭先生担任召集人

  经董事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5-03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14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25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17:00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山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张志方董事、总经理

  杨贵龙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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