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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齐翔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十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前市场价格163.49元/张,与"齐翔转债"赎回价格(101.3元/张)存在较大差额,若债券持有者不及时转股而被公司强制赎回,投资者将承担较大损失。特别提醒债券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合理选择转股时间。

  2、截止2015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累计转股10,199,670张,剩余2,200,330张尚未转股。

  3、"齐翔转债"自2015年5月20日起停止交易,转股操作不受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齐翔转债"(转债代码:128005)赎回价格:101.30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齐翔转债"赎回日:2015年6月3日

  发行人资金到帐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15年6月8日

  投资者赎回款到帐日:2015 年6月10日

  "齐翔转债"停止交易日:2015年5月20日

  "齐翔转债"停止转股日:2015年6月3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15 年6月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齐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齐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齐翔转债"于 2014 年 4月18日发行,2014 年 5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4 年10月27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 2014年12月18日至 2015年4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34元/股)的130%(18.64元/股),已触发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齐翔转债"赎回事宜的议案》,决定行使"齐翔转债"赎回权,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齐翔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 "赎回条款"中第二条第二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101.30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6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齐翔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4 月 23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 3 次,通告"齐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 年6月3日为"齐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 年6月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齐翔转债"。自 2015 年5月20日起,"齐翔转债"停止交易。2015 年6月3日起,"齐翔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齐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5 年6月8日为"齐翔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6月10日为赎回款到达"齐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齐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齐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洪秀、姜能成

  电话:0533-7547767;0533-7547782

  传真:0533-7547782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齐翔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停止交易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齐翔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齐翔转债"自停止交易日(即2015 年5月20日)起停止交易,自停止转股日(即2015 年6月3日)起停止转股。

  3、"齐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9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因公司201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为331,040,0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97号1栋优诺国际1204

  咨询联系人:王生兵 陈银

  咨询电话:028-87373422

  传真电话:028-87373422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15-001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园")及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0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实际控制人张海明先生书面征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得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没有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如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等。谨慎判断,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5-04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4月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5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重组预案及其他资料也正在准备和编制之中,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度披露后续有关进展情况。公司承诺尽早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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