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豫证监函〔2015〕121号《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已向河南证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末库存产品8052.59万元,较2013年末增长202.93%,结合行业趋势,请说明库存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铜镁合金绞线、电缆等产品,总金额为8052.59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库存商品增长202.93%,具体请参见下表: 单位:元 ■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线电缆制造业,主要产品为500kV及以上超高压输电线用架空导线及电气化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单位,销售模式主要为参与上述主要客户组织的投标,并在中标后以销定产。 按照行业惯例,导线生产厂家从中标到交货一般会有3-6个月的交货周期,而且输电线路工程或电气化铁路线路施工时,架空导线或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的架设均是最后一道工序。一般来讲,在合同签订的交货日期到来前,公司销售人员会与施工方沟通交货进度,并根据合同要求提前生产部分货物以备施工所用。但线路实际架设过程中,施工方会因为天气原因或群众阻挠等突发情况,延缓施工进度,并因无处存放大量货物的原因,要求生产厂家暂缓交货,这就使生产厂家会库存一定量的产品,无法按期交货;另外,因为每年春节都距上年年底较近,许多施工单位因准备放假,也会较集中地要求暂缓发货,而生产厂家也因春节放假,为满足节后施工方较集中的要货需求,会在年底前加紧准备较多的货物,这样就造成了每年年末公司都会有较大库存。 2014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顺利到位,公司“新型节能特种导线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网导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相继开始建设。为配合项目进展,公司适当增加了与上述项目相关的产品的投标力度,公司产品的中标种类及中标量较2013年均有所增加,同时由于3-6个月左右的交货时滞,公司在年底前要为已签订但尚未执行的合同准备较多货物,所以2014年底库存商品量较2013年有较大增长;同时,2014年,公司顺利完成了生产许可证升级换证工作,在原来架空导线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又新增“额定电压1kV和3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和“架空绝缘电缆”产品,并中标河南、重庆等地标包,因交货期的原因,也在年底前有较大规模的生产备货。 综上,故公司2014年末库存商品较2013年末增长较多。 公司每年年末均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订单总计50,450.11万元,公司根据各类别产品订单情况计算出期末各类别产品的预计售价,再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其中费用率依据2013年及2014年销售费用/营业收成本的平均值,税费依据2013年及2014年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的平均值),得出各类别产品的可变现净值均大于期末库存商品中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故库存商品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公司将装修费用和广告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核算,请说明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回复: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长期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含了两类:一项是房屋装修费用,另一项是高速公路旁广告宣传牌费用,这两类项目均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中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条件要求。 公司2014年长期待摊费用列示如下: 单位:元 ■ 1、公司高速公路旁广告宣传牌,无形中提升公司知名度,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2、美盛中心未来作为公司营销总部;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房屋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办公及营业场所,房屋装修后均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明显流入。 因此公司将房屋装修费用及广告牌制作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是合理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司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洛阳市伊滨区变更为公司厂区内,请说明伊滨区在建设项目处理计划,及未计提工程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回复: (一)2014年以来,由于地方政府总体投资重心的转移,洛阳伊滨新区的水、电、气、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出现放缓状态,且短期内未有好转,公司综合考虑到募投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行无法得到根本保障,将会对项目预期收益及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等造成较大影响。 故公司在2014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并于2014年11月13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将“年产8000吨新型铜合金接触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洛阳市伊滨区变更为公司厂区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该地块新建有办公室、生产车间各一,但因项目建设迁回公司厂区原因,目前均未竣工并处于暂停状态(2015年2月份停工)。 公司对伊滨区在建工程拟作以下处理: 一是在建成后,公司将部分产能扩建及新产品研发的自建项目放至该厂区进行; 二是积极考察并引进其他公司共同在该项目原址开发新项目,届时,公司将地块、厂房等作价出资。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的固定资产建设工程,随着市场或其他因素的变化,会发生停建、缓建,导致建设工程减值等情况。为了较真实地反映在建工程价值,企业应该定期或在年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存在下列一项或者若干项情况,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公司在伊滨区的项目系在2015年2月份完全停工,且在可预见的1-2年内,公司会继续推进该项目的施工建设;虽然由于地方政府投资重心转移,伊滨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放缓,但公司厂区周边交通便利,且有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已建成准备投产;因此综合判断,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准备的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四、母公司在建设工程年末较年初增长937.54万元,请列示母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及投资额。 回复: 2014年,母公司在建工程年末较年初增长937.54万元,主要系母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新型节能特种导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所致。 该项目部分重大在建工程如下列示: 单位:元 ■ 五、公司年末预付账款为1.05亿元,较上年增长47%,其中预付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6754.55万元,请说明预付豫港龙泉的必要性及2015年向其采购原材料情况。 回复: (一)2014年,公司与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签订《铝锭购销合同》,向其预付15000万元货款,用于购买铝锭。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预付货款余额为6754.55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分析 电线电缆产品具有典型的“料重工轻”特点,公司作为主要以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系列导线和铝合金系列导线为主要产品的生产型企业,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杆、钢丝等。 根据历年财务数据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平均达95%以上,其中铝材占公司生产总成本的比例超过85%。而铝材作为重要的有色金属品种,其价格波动较大,对以铝材为主要原材料的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的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投标方式,而投标报价则采用“原材料成本+生产加工费”的模式,中标后产品从生产到交货存在一定的期限(一般为3-6个月,个别订单甚至超过1年)。由于铝材价格的波动,会导致中标时铝材的价格与交货时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而该部分差异成本均由公司自行承担;同时由于铝材占公司成本比例较大,因此铝价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根据公司所做历年铝价波动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在其它条件不变,仅考虑铝材单一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理论上铝材采购单价每变动1%,将导致毛利率绝对值变化约0.8%~0.9%。 从长期来看,由于我国是产铝大国,铝锭呈现供过于求的状态,同时由于中长期铝价上升和下降对公司的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抵消,因此,公司主要通过规模、管理等优势最大程度地规避铝价波动的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稳定。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铝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委派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专门跟踪国内外铝价走势,及时掌握铝价最新行情,并通过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及电解铝的供需状况等因素,预计将来特定时间内铝价走势,以采取不同的采购策略来控制原材料库存,降低铝价波动风险; (2)公司积极利用期货套期保值的功能,通过期货合约锁定远期铝材的采购价格,降低铝价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储备一定的铝材库存,以应对铝价突然上涨的情况,有效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 (4)在铝锭下行到历史相对低位时,筹措资金购买部分现货,以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5)利用较强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谈判,以较低成本购买现货,降低铝材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采购、生产、销售、套期保值等环节和方法的综合运用,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方案,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盈利能力的基本稳定。 2、预付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15000万元材料款情况说明 (1)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豫港龙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港龙泉”)于2001年12月27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批准号:商外资豫府资[2001]0011号,该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410000400000810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世昌。经营范围:合金铝、电解铝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注册资本为63,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6日。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豫港龙泉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预付豫港龙泉15000万元材料款的情况说明 2014年9月,公司与豫港龙泉签订《铝锭购销合同》,约定公司于2014年10月1日前向豫港龙泉预付15,000万元货款,其中预付的货款包括现汇10,500万元,承兑汇票4,500万元。收到公司预付款后,豫港龙泉向公司供给规格型号为Al99.70或以上规格型号的铝锭,该规格型号符合GB/T 1196-2008标准,公司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全部提完。 合同约定的定价方式为:按通达股份提货当日豫港龙泉正常销售价格基础上下浮1100元/吨定价结算,具体下浮金额以双方财务最终核算结果为准。 (3)公司预付豫港龙泉15000万元材料款的合同执行情况 该铝锭购销合同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 3、向豫港龙泉大额预付的原因、合理性与必要性分析 (1)向豫港龙泉大额预付的原因 ①谈判时机较好。2014年,我国电解铝行业普遍不景气。作为河南省重点铝锭生产企业,豫港龙泉经营状况也受到较大影响,此时与豫港龙泉合作即缓解其经营压力,同时公司也可获得较有利的谈判优势; ②产品质量优良。豫港龙泉生产的铝锭纯度高,质量稳定,包装整齐,产品获得“国家免检”称号,“豫港龙泉”牌铝锭获“河南名牌”称号,良好的铝锭质量有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同时对研发高导电率铝绞线产品有较大帮助; ③价格优势。2014年,长江现货铝锭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平均价格较2013年低1017元/吨(具体走势如下图):■ 结合公司签订的合同基本均延迟交货的情形,于低价时采购部分现货可提前锁定部分前期合同利润,提升公司业绩;公司铝锭采购价格基本上均按提货当日的长江现货价格执行,但由于公司提前预付大笔资金向豫港龙泉采购铝锭,可以获得下浮1100元/吨的定价结算优势,有效降低了公司产品成本; ④付款方式较好。豫港龙泉接受部分银行票据结算,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 ⑤距离较近,有利于节约运输成本。豫港龙泉所处的伊川县距公司仅70公里,较近的距离有利于节约运输成本。 ⑥有良好合作先例。2012年,公司向豫港龙泉预付2亿元,按提货当日的长江现货平均价下浮670元/吨定价结算。合同得到圆满执行,为双方此类型操作打下良好基础。 (2)向豫港龙泉大额预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公司于2014年向豫港龙泉预付15000万元(期末余额为6754.55万元)材料款采购铝锭,既降低了豫港龙泉经营压力,又使公司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从而提升整体利润空间,形成良好的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合同目前已全部执行完毕,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没有产生任何分歧,这为未来双方继续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2014年向豫港龙泉大额预付15000万元(期末余额为6754.55万元)货款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2015年1-2月向豫港龙泉合计采购铝锭金额为55,342,978.95元。 六、公司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1.03%,但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下降49.66%,请分析说明其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21.03%,但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用下降49.66%,具体详见下表: ■ 其主要原因为: 1、2014年,国内汽、柴油价格共下调8次,上调4次,抵销后,每吨价格较2013年分别降低525元和505元,折合每升分别降低0.4元和0.43元,故承运公司单位运输价格整体下降,使公司运输费用有所下降。 2、2013年8月1日起,全国的交通运输业(除铁路外)都改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其中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进项税率均由7%上调至11%,这使公司2014年运输费抵扣金额较2013年有所增加,运输费用有所下降。 3、2014年,公司华南、华东等远距离地区的销售收入较2013年分别下降95.25%和56.60%,而距离较近的华北地区的销售收入较2013年增长79.70%,运距的变化叠加效应,使产品单位运输成本下降,也是公司运输费用较2013年下降幅度大于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的原因之一。 综上,公司2014年运输费用下降幅度较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是合理的。 七、公司合并报表列示2014年营业外收入173.78万元,母公司报表列示营业外收入762.57万元,请说明原因。 回复: 2014年初,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即开始在洛阳伊滨区建设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8000吨电气化铁路用接触网导线及承力索生产线建设项目”,为更好地促进项目建设,公司以货币资金(主要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铜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7,608,505.80元,其中土地使用权经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增值590.79万元。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该土地增值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且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对子公司增资时评估增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内部抵销,因此,公司2014年合并报表显示营业外收入为173.78万元,母公司报表营业外收入为762.57万元,两相冲抵后,母公司报表中的营业外收入与合并报表中显示的营业外收入差额为588.79万元,其中,与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额590.79万元的差额2万元系洛阳万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外收入合并所致。 八、请列示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计算过程。 回复: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过程列示如下: ■ 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含税小计-应收账款增加+预收账款增加-应收票据增加-汇率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抵销与子公司内部实现的销售收入。 九、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包含收到保证金620.25万元,请说明收到保证金的原因及期末余额。 回复: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公司未将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三个月以上到期的保证金作为货币资金,而将其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公司2014年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列示收到保证金620.25万元,系2013年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中三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81.39万元、履约保函保证金38.86万元。 截至2014年期末,公司保证金余额为387万元,其中三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80万元、融易达保证金207万元。 十、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项列示中,与2013年相比,包含研发支出832.10万元,请说明原因。 回复: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项列示中,与2013年相比,所述的研发支出832.10万元系研发领用的材料费列支; 2013年度,公司研发领用的材料费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为准确反映与主营活动相关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情况,公司在14年度将其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2013年度与2014年度研发领用的材料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具体列示如下: ■ 十一、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分期列示中,上期金额包含对偃师市农村信用联社投资款1180万元,但此项投资在2013年报表中列示于“取得子公司及共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请说明原因。 回复: 对偃师市农村信用联社投资款1180万元,应为公司的对外投资,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公司在编制2013年现金流量表时,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作为“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而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作为“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处理,属于列示错误,在以后工作中,公司将认真仔细做好此类工作,避免再次出现差错。 十二、小额贷款公司2014年末贷款中保证贷款占比84.69%,提醒你公司进一步关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 回复: 首先,非常感谢贵局对我公司经营活动提出宝贵的提醒意见,我公司也已注意到上述风险,并正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小额货款公司的经营风险: 1、公司已在进一步提升贷户担保的多样性,除保证担保以外,已逐步要求贷户增加不动产、动产的抵、质押或良好的债权、股权等权益类凭证的质押等进行贷款保证。截至目前,公司保证贷款比例已有一定下降; 2、逐步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相关工作,接入以后,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客户的诚信程度的调查及保证平台建设,并进而加强客户的自我诚信意识,从而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