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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集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星期三)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 杨卫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3,585,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29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85,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72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93,387,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3.70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3.8511%;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3.8511%;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98,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3.8511%;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1.7685%; 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26%。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1.7685%; 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66.1489%; 反对票18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1.7685%; 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2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50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票6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50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6.6337%; 反对票6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1.2837%; 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50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票6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507,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6.6337%; 反对票6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1.2837%; 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2.082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孔冬先生、彭朝晖女士和陈树大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2014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4年度有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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