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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889,086,4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与如下A股股东。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罗亮 张雷 咨询电话:0393-3214228 传真电话:0393-32142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33,853,44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978,252股后632,875,188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3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72,136,330.84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自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于2015年5月8日完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已由633,853,440股变为632,875,188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2,875,1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8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0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咨询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19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 叶继德、方琳 咨询电话: 0571-86858778 传真电话: 0571-86858678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5-050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园林”或“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接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庆和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庆和先生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4,106,250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减持后黄庆和先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9,6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 一、具体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黄庆和先生持有普邦园林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黄庆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廿二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5-015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硅元科电”)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4年12月30日至 2015年5月21日期间,硅元科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28,814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8316%。本次减持后,硅元科电持有公司股份17,596,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3%。 鉴于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硅元科电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3、硅元科电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自第二年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的承诺。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北京硅元科电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减持通知; 2、《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2015-019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 2015 年 4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5-018),其中第 3 项 “听取《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无须提请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2015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25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广元西路55号浩然高科技大厦1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5日 至2015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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