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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金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7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控股股东SONEM INC.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6日开市时起临时停牌。公司控股股东SONEM INC.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协议转让公司的股权。 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SONEM INC.的通知,已与珠海横琴新区长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长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SONEM INC.将其持有的公司42,221,08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转让给珠海长实,股权转让已于2015年5月11日办理过户手续,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接到珠海长实的通知,珠海长实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利科技,证券代码:002464)于2015年4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8日、2015年5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053、2015-059)。 珠海长实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6月19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本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本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本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5年6月19日恢复交易,本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本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本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本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或保荐机构)、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兼顾资金的流动性,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09。 一、截止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期限: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8月25日之前;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1%~3.6%(其中,1≤N<7,2.1%;7≤N<14,2.7%;14≤N<30,3.2%;30≤N<90,3.4%;N≥90,3.6%;N为理财产品的存续天数)。 公司投资上述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且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金钥匙·本利丰"2014年第1329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型;起止期限:2014年9月2日至2015年2月27日;实际收益:877,808.22元。 2、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型;起止期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2月27日;实际收益:706,191.78元。 3、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金钥匙·本利丰"2015年第1021期贵宾专享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型;起止期限: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5月19日;实际收益375,506.85元。 上述到期的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2)、《莎普爱思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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