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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5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201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33,750.00万元收购唐樨瑾、陈克、袁震星及上海阿米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申请借款6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用于支付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期部份股权转让款,由公司提供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陈钦鹏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借款事宜。 关于本次签订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1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33,750万元收购唐樨瑾、陈克、袁震星及上海阿米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杭州麦苗100%的股权。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年蔡字第0115672008号。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申请借款6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用于支付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期部份股权转让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申请借款60,000,000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陈钦鹏先生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借款事宜。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 (以下简称"甲方") 2、负责人:温彩燕; 3、营业场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1058号逸翠园(二期)裙楼首层;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币种和金额: 6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根据合同约定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期提款; 2、贷款用途:此项贷款为并购贷款,只能用于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期限: 36个月; 4、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以借款合同实际批复为准,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5、本金偿付: 自借款发放之日起每6个月的末月20日偿还人民币900万元,余款于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还清; 6、利息支付: 自借款入账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季计息一次,计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7、担保条款: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申请借款6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由公司提供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该《借款合同》项下公司所欠一切债务由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 三、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借款有利于缓解收购杭州麦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金压力,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申请借款所需的上述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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