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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将18名激励对象(其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5名激励对象201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5名激励对象2013年度考核为"一般")持有的相应尚未行权的期权共计520,915份全部进行作废;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520,915股全部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1.428元/股。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实施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20,915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562,874,011元人民币减至562,353,096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15[03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和短信等方式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陈蕾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解正林董事代为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CHINA VLCC收购公司5艘VLCC订单及向第三方收购2艘二手VLCC油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下属控股子公司China VLCC Company Limited按评估价(比账面值合计增值59.73万美元)收购公司下属的持有5艘VLCC新船订单的全资单船公司100%股份,同意China VLCC Company Limited打包作价1.65亿美元向第三方收购2艘VLCC油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收购2艘VLCC油轮情况请见公司2015年4月29日发布的《油轮合资公司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号。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5-02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保监发〔2014〕96号)、《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78号)和《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和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15〕208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至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9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集团并表管理年度报告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平安非保险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号:临2015-020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 长虹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公司已发行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中诚信证评在对本公司2014年以来的经营和财务分析以及担保主体实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信评委函字[2015]跟踪110号),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AA。 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5)》。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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