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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046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自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2日收盘,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004,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 在上述减持前,2013年10月30日,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A 股 8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1%(2013年度减持事宜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说明)。2014年10月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7%,具体见本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2014年10月16日发布的有关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68、2014-070)。 至此,在上次刊登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1,264,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9%,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需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另行代为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钱丽华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金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原因减少持有湖北金环5.32%的股权。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钱丽华女士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3.法定代表人:钱丽华 4.注册资本:42,343万元 5.工商注册号码:420600000009432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 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销售(均不含危险废物);集中式供水(限期至2016年9月24日止)。 8.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8日 9.经营期限:自2001年12月18日起至不约定期限。 10.税务登记证号码:420606732732442 11.主要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2.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710-2105331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化纤开发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减持所持有湖北金环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继续减持湖北金环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信息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流通A股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量:211,677,316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化纤开发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原持有湖北金环22,464,325股股份,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10.61%,为湖北金环第二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以后,化纤开发持有湖北金环11,20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29%,仍为湖北金环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13年10月30日,化纤开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减持湖北金环股份86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0.41%,导致化纤开发持有湖北金环的股份减少至10.21%。 2、2014年10月11日至15日,化纤开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8,400,000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3.97%,导致化纤开发持有湖北金环的股份减少至6.24%。 3、2015年5月21日至22日,化纤开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系统减持湖北金环股份2,004,325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0.95%,导致化纤开发持有湖北金环的股份减少至5.29%。 因此,化纤开发本次权益变动为减少持股5.32%。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湖北金环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做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湖北金环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钱丽华 签署日期:2015年5月 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钱丽华 日期:2015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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