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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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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9日以网络形式发出。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2015年5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5-20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6月9日下午2:30以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项议案将提交我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深振业A 股票代码:000006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之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业”)、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振业”)、天津振业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振业”)、东莞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振业”)、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阳振业”)为开发项目需要,分别向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东亚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总担保额度达到23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董事会提议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1、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6日
注册地点:长沙市荣湾镇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
法定代表人:白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建商品房的销售、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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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广安路800号振业泊墅东会所四层
法定代表人:钟干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土地的开发整理;房地产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企业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股权结构: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3、天津振业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4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48号(银泰大厦1701室)
法定代表人:杨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租赁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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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1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嘉里大厦6c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义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筹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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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
法定代表人:陈义家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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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1、湖南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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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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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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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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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惠阳振业最近一年及近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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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为湖南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
(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为西安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
(三)东亚银行为天津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
(四)广发行深圳分行为东莞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
(五)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为惠阳振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
本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母公司,按银行要求,需对以上贷款额度及应计利息等衍生债务提供不可撤销及连带保证责任的还款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叁年。
四、相关说明
(一)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为湖南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该贷款用于支付“长沙振业城”二期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
(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为西安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40%。该贷款其中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万元)用于置换“振业浐灞住宅项目二期”存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开发贷款,其余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45,000万元)用于支付“振业浐灞住宅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费用。
(三)东亚银行为天津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2%。该贷款用于支付天津“启春里”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
(四)广发行深圳分行为东莞振业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放款日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该贷款用于支付“振业松湖雅苑”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
(五)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为惠阳振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万元)的叁年期项目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为放款日基准利率上浮15%。该贷款用于支付“惠阳振业城Q组团”项目的建筑工程费用。
五、董事会的意见
(一)被担保人湖南振业主要发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天顶乡清水村、燕联村范围内“长沙振业城”项目。预计2015年9月项目二期开盘销售,可售面积约20万平方米,湖南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并且公司持有湖南振业8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有能力对湖南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湖南振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西安振业主要开发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二环东延伸线以南、浐三路以东“振业浐灞住宅项目二期”。 2013年8月二期A组团开盘销售,2014年10月二期B组团开盘销售,截至目前总剩余可售面积约18.50万平方米,西安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并且西安振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西安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西安振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天津振业主要开发位于天津市红桥区佳宁道的“启春里”项目,预计2015年8月项目开盘销售,可售面积约9.51万平方米,天津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并且天津振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天津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天津振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被担保人东莞振业主要开发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大道旁的“振业松湖雅苑”项目,预计2015年9月项目开盘销售,可售面积约8.46万平方米,东莞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并且东莞振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东莞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被担保人惠阳振业主要开发位于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惠南大道旁“惠阳·振业城”项目。其中二期Q组团预计2016年6月项目开盘销售,可售面积约6.28万平方米,惠阳振业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惠阳振业87%的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有能力对惠阳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惠阳振业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66,5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46%。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5-02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5 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6月9日(星期二)14:30,会期半天。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8日15:00至2015年6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4日。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 2014 号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
(九)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 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
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 年6月5日、6 月8 日上午 8:30—下午 17:00 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B座1604室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63061
传真:0755-25863801
联系人:杜汛、罗丽芬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会议进程,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一、采用深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06;投票简称:振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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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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