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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5-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6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0日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下午2: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26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炭 联系电话:(0592)5937117 5、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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