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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临2015-018号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以下简称"厦门百汇兴"),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及实施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向本公司提交了《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计划》,根据该计划,为履行在本公司2014-012号、2014-013号公告中的增持股份承诺事项,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视本公司股价表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详细见于2014年5月24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4-017号)。 自2014年9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日百汇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53,9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9%。 本次增持前,桑日百汇兴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增持后,桑日百汇兴持有本公司股份2,953,92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69%。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桑日百汇兴近期无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三、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以及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的6个月之内,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有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在履行增持及限售承诺期间,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桑日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股权激励相关事项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4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说明公司何时开始筹划该股权激励事项,并向我部提交筹划激励事项的交易进程备忘录。 回复说明: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鉴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较低,并有相当数量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持有公司股票,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起筹划股权激励事项。 2、股权激励事项的预计进程如下: (1)2015年5月20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荣正")担任公司股权激励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操作。 (2)2015年5月21日上海荣正派遣两名项目经理赴公司现场办公,截止目前该激励项目正按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进中。 二、请说明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事实是否与公司在异常波动公告中作出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不符。 回复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起筹划股权激励事项,此前不存在任何关于股权激励的草案、方案,或形成任何相关决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请公司提交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核查并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最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回复说明: (一)公司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已提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最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电话问询并经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前述人员最近六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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