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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5-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18、2012年12月,股权转让

  2012年11月9日,联创电子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英孚投资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1.969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50万元)以1,950万元的价格(3元/股)转让给江西鑫盛;同意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修正案;董事会成员维持不变。

  2012年11月,英孚投资与江西鑫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英孚投资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1.969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50万元)以1,9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江西鑫盛。

  2012年12月3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赣商外资管批[2012]279号),同意英孚投资将所持有联创电子1.9697%的股权作价1,950万元转让给江西鑫盛;同意公司合同及章程所作修改。联创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和合同,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19、2013年6月,股权转让

  2013年5月25日,联创电子二届十四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宁波欧迅将所持有联创电子1.0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33.3万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天津硅谷天堂鸿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天津硅谷天堂鸿瑞”);同意联创电子的股东金冠国际将所持联创电子0.66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0万元)作价660万元转让给泉州海程;同意合资经营合同及章程修正案;董事会成员维持不变。

  2013年5月28日,宁波欧迅与天津硅谷天堂鸿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宁波欧迅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1.0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33.3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3元/股)转让给天津硅谷天堂鸿瑞。

  2013年5月30日,金冠国际与泉州海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冠国际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0.66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0万元)以660万元的价格(3元/股)转让给泉州海程。

  2013年6月20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赣商外资管批[2013]166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同意公司合同及章程所作修改,董事会成员不变。联创电子就本次股权转让、股东名称变更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和合同,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20、2013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5日,联创电子董事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分配2012年度股利17,100,000.00元后,为558,487,429.03元,按照1.6923861486:1的比例折成3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228,487,429.03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为330,000,000股,股份公司名称为“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不约定;同意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比例;同意原联创电子的一切权利、义务全部转由股份公司承担。

  2013年7月5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股改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赣商外资管批(2013)178号)批准联创电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后的名称为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3]003352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联创电子净资产为575,587,429.03元,扣除分配2012年度股利17,100,000.00元后,为558,487,429.03元,其中折成330,000,000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金,折成3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228,487,429.03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经营期限为不约定,经营范围和董事会成员均保持不变。

  2013年7月5日,联创电子换发商外资赣字[2006]00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接受联创电子的委托,对联创电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审计,并于2013年3月18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3]00335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联创电子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75,587,429.03元。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联创电子的委托,对联创电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2013年3月20日出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3)第02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联创电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7,558.74万元,评估值为66,344.82万元。

  联创电子于2013年7月8日召开了创立大会,通过了《关于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关于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3年7月22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第00021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7月8日止,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拥有的联创电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分配2012年度股利17,100,000.00元后,为558,487,429.03元,按1:0.5959的折股比例折合股本33,000万股,剩余净资产228,487,429.03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年7月25日,联创电子获得江西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6000051000022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

  21、2014年12月,股份转让

  2014年8月,江西鑫盛与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嘉兴兴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西鑫盛将其持有的联创电子2.33%股权(对应股本为770万股)以3,266万元(4.241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嘉兴兴和。2014年12月22日,联创电子就上述股权转让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4年12月23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赣商务外资管批[2014]313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2月24日就上述股份转让及相应的章程修改进行了备案,并出具(赣)外资备准字[2014]00836号《外商投资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22、 2015年4月,股份转让

  2015年2月26日,金冠国际与江西鑫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金冠国际将其持有的联创电子2.4041%股份(对应股本为793.3488万股)以3,371.73万元的价格(4.2499元/股)转让给江西鑫盛。

  2015年4月3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赣商务外资管批[2015]77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2015年4月3日,联创电子领取了江西省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三、联创电子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联创电子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四、联创电子组织结构

  1、内部组织机构图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联创电子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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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联创电子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联创电子《章程》行使职权,董事会由8人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按联创电子《章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经理层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进行监督,监事会由5人组成。联创电子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

  3、内部机构设置及运行

  联创电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联创电子现设有光学事业部、触控玻璃事业部、财务管理部、技术中心、投资发展部、营销中心、行政管理部、基建动力部、证券部等等。部分主要部门的职责如下:

  (1)财务管理部:负责拟定、修改、完善、落实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修订、考核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财务预算;负责筹集、调度、控制、管理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的资金及票据;负责核算、分析、报告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负责制定、组织开展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公司税务管理及筹划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司关务和仓储管理工作。

  (2)行政管理部主要职责: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外接待和公共关系以及公司对外形象宣传工作;负责公司会议、档案、机要、法务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党、工、团日常事务等。

  (3)投资发展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司发展战略研究以及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基建、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以及资金计划草案,参与投资项目重要(大)合同(协议)的商务谈判、签订等工作;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重点是对外投资企业的股权管理等。

  (4)基建动力部主要职责:负责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公司房屋产权(土地)的管理;负责公司房屋大修的管理;负责公司工程配套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运行、维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核定生产厂房租赁使用费及计收水、电、空调等费用。

  (5)证券部主要职责:协助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开展工作;协调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沟通;负责与证监局、金融办等上级业务部门的衔接;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6)技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拟制技术应用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论证报告;负责组织编制产品通用详细规范(企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在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备案工作;负责技术文件电子档的整理、归档,纸质技术文件的发行工作;负责公司专利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技术信息(情报)的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公司的技术文件资料的标准化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项目立项的申报、鉴定工作。

  (7)营销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划、战略制定、市场资源整合工作;负责公司部分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代理其它公司产品业务;参与公司部分产品研发及材料的询价、定点工作。

  五、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联创电子共有7家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① 2009年12月,注册成立

  2009年12月10日,山健数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山健数码”)、深圳市安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安鸿实业”)和联创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

  2009年12月4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09]440号),同意深圳市安鸿实业有限公司、联创电子、山健数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合资兴办联创鸿健;联创鸿健投资总额为600万元,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联创电子出资138万元,占注册资本46%;安鸿实业出资81万元,占注册资本27%;山健数码出资8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

  2009年12月31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赣华泰会验字(2009)第1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联创鸿健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1,500,314.23元。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② 2010年5月,股权转让

  2010年4月11日,联创鸿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安鸿实业将其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安鸿联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安鸿联兴”)。

  安鸿实业与安鸿联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安鸿实业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应出资81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40.5万元,安鸿实业将其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以81万的价格转让给安鸿联兴。

  2010年4月28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0]175号)。联创鸿健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③ 2010年7月,股权转让

  2010年5月6日,联创鸿健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山健数码将其所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转让给瑞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瑞识科技”)。

  山健数码与瑞识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山健数码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应出资810,000.00元,实际出资405,314.23元,山健数码将其持有联创鸿健27%的股权以81万转让给瑞识科技。

  2010年6月30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0]290号)。联创鸿健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④ 2011年7月,股权转让

  2011年5月30日,安鸿联兴、瑞识科技、联创电子共同签订《股东出资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安鸿联兴、瑞识科技将其对联创鸿健持有的出资额(各占注册资本的13.5%,应出资额为40.5万元)无偿转让给联创电子,转让后,安鸿联兴、瑞识科技、联创电子的出资比例依次为13.5%、13.5%和73%。

  2011年7月4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1]295号)。

  2011年7月30日,联创鸿健股东会作出决议,瑞识科技在联创鸿健的第一期实缴出资额为40.5314万元,同意把瑞识科技出资中多出的314元出资额转为联创鸿健的资本公积,更改后瑞识科技的实缴出资额为40.5万元。

  2011年8月24日,联创鸿健的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联创鸿健就本次股权转让修改了合同和章程,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⑤ 2011年9月,变更实收资本

  2011年8月17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延期进资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1]363号),同意联创鸿健剩余注册资本150万元延期至2011年9月30日前缴纳到位。

  经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出具的赣华泰会验字(2011)第05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9月5日,联创鸿健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人民币1,499,685.77元。至此,联创鸿健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300万元。联创鸿健就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修改了合同和章程,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实收资本变更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⑥2014年12月,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

  2014年11月30日,联创鸿健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瑞识科技和安鸿联兴将各自所持联创鸿健13.5%的股权转让给联创电子;联创鸿健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终止瑞识科技和安鸿联兴与联创电子签署的《中外合资经营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和《江西联创鸿健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11月30日,联创电子分别与瑞识科技、安鸿联兴分别签署《关于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13.5%股权之转让合同》,瑞识科技、安鸿联兴分别将其所持公司13.5%股权以47.416万元转让给联创电子。

  2014年12月17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联创鸿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4]679号),同意前述股权转让。联创鸿健已就上述事项相应修改章程并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3)主要财务数据

  联创鸿健报告期内主要从事SMT(表面贴装)打件,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加工费,故报告期内的收入金额不高,利润较低。

  单位:万元

  ■

  2、江西联创(万年)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12年6月12日,联创电子出资设立联创万年。经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出具的赣华泰会验字(2012)第0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6月12日,联创万年(筹)已收到股东缴付的出资2,000万元。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3)主要财务数据

  联创万年2012年6月成立,2013年底仍处于建设期,只有小批量生产,随着后续产能逐渐释放,收入和利润会逐渐好转。

  单位:万元

  ■

  3、深圳市联创华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① 2013年1月,注册成立

  2013年1月5日,联创电子出资设立联创华泰。经营范围为“触摸屏及周边产品的研发及销售;胶粘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深圳正宏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4月16日出具的深正验字(2013)第1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12月11日,联创华泰(筹)已收到股东缴付的出资100万元。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② 2013年4月,变更经营范围

  2013年4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2013]第80870135号《变更(备案)通知书》,对联创华泰的经营范围变更事项进行备案。联创华泰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触摸屏及周边产品、胶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3)主要财务数据

  联创华泰目前主要从事胶材切割,注册资本较少,经营规模较小。

  单位:万元

  ■

  4、深圳联创嘉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2014年9月16日,联创电子出资设立联创嘉泰。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3)主要财务数据

  联创嘉泰注册地在深圳前海,将来主要从事贸易业务,设立目的为将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单位:万元

  ■

  5、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历史沿革

  ① 2013年10月,注册成立

  2013年10月23日,联创电子、Five Star Integration Co, Limited、深圳市通程光电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联星显示。

  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于2013年10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3]547号),同意联创电子、Five Star Integration Co, Limited、深圳市通程光电有限公司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资兴办联星显示;注册资本由各方按其出资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齐,其中第一期出资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缴齐2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5%;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13年9月26日签订的合同与章程。

  2013年10月21日,联星显示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赣(洪高)字[2013]0037号)。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② 2014年2月、4月,股权转让、变更实收资本

  2014年2月22日,联创电子与深圳市通程光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权转让协议》,深圳市通程光电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未出资到位的80万股权转让给联创电子。Five Star Integration Co, Limited与Five Star Display Co., Limited签署了《出资权转让协议》,Five Star Integration Co, Limited同意将其未出资到位的1,600万股权转让给Five Star Display Co., Limited。同日,联星显示一届二次董事会同意上述出资权转让,并通过重新签订的合资经营联星显示合同及章程。

  2014年3月18日,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外合资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4]150号)。同日,联星显示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赣(洪高)字[2013]0037号)。

  2014年4月4日,根据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赣华泰会验字(2014)第025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4月3日,联星显示已收到联创电子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公司累计收到股东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25%。

  本次股权转让和实收资本变更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③2014年9月,企业类型变更

  2014年9月26日,Five Star Display Limited 作出声明,鉴于未在规定期限内认缴出资,自愿放弃联星显示20%股权。2014年11月7日,联创电子作出《出资人决议》,同意Five Star Display Limited退出联星显示,由联创电子负责缴足Five Star Display Limited未缴足的出资,联创电子持有联星显示100%股权,联星显示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4年11月18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外合资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洪高新管字[2014]642号),同意Five Star Display Limited放弃其在联星显示20%的出资权;同意联星显示变更为内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全部由联创电子出资;同意终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并制定新的内资企业章程。联星显示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

  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④2014年12月,增资、增加股东

  2014年12月29日,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联创电子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约定联星显示新增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2014年12月31日,联创电子出具《出资人决定》,同意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联星显示投资2000万元,联星显示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联创电子占80%,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20%。

  2014年12月9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赣华泰会验字(2014)第0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8日止,联星显示已收到联创电子缴纳的第四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连同前期出资,联星显示累计实收资本为8,000万元。

  2014年12月31日,江西华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赣华泰会验字(2014)第0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0日止,联星显示已收到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0%;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9,000万元。

  联星显示就前述变更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

  ⑤2015年3月,股权转让

  2015年2月28日,联创电子与联思公司签订《关于江西联星显示创新体有限公司20%股权之转让合同》,约定联创电子将其持有的联星显示20%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联思公司。

  2015年3月2日,联星显示股东会作出决定,同意联创电子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转让给联思公司;南昌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弃此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联星显示已就上述事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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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数据

  联星显示2014年开始投入资金,净化装饰、设备安装调试陆续完毕,目前尚处于投产期阶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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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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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2014年11月,联创电子与韩国(株)Melfas Inc.共同出资设立联思触控。联思触控投资总额为1.5亿美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2014年12月5日,联思公司取得江西省人民政府商外资赣字(2014)00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年11月3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江西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的批复》(赣商务外资管批[2014]273号),同意联创电子出资3,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其中以货币现金出资折合1,500万美元,以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1,500万美元;同意Melfas Inc. 出资2,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其中以美元现汇出资1,000万美元,以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1,000万美元,联思触控注册资本由投资者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日内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全部缴清。

  联思触控于2014年11月6日取得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60000510003534号《营业执照》。

  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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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数据

  联思触控2014年开始设立,2015年开始陆续安装调试设备,并逐渐开始生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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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江西联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根据联创香港《商业登记证》,其登记证号为50580012-000-04-14-3,联创香港为经商务部商境外投资证第3600200900002号《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批准,于2009年4月16日在香港注册登记成立,投资12.8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80.387元,属于联创电子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8、江西东亚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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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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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公司

  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陈伟和韩盛龙,其中陈伟控制的公司为金冠国际,韩盛龙控制的公司为江西鑫盛。除本报告书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22家机构股东情况”相关披露内容外,实际控制人无其他控制或参股的企业。

  七、股份权属状况、资产抵押和对外担保情况

  1、股份权属情况

  联创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股权的权属清晰。根据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7月30日、2014年5月28日出具的(赣)外股质登记设字[2013]第00004号、(赣)外股质登记设字[2014]第00003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江西鑫盛将759万股份质押给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1,293.6万股份质押给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中心,共计2,052.6万股份,占联创电子总股本的6.22%存在质押,江西鑫盛已承诺在召开汉麻产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之前予以解除质押外,联创电子股权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有权利限制的情形,根据联创电子现行有效的联创电子《章程》,其股权转让不存在前置条件。

  2、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联创电子资产抵押、质押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相关内容。

  3、对外担保情况

  联创电子对外担保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

  八、最近三年进行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1、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及增资改制情况

  联创电子自2012年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及增资改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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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转让价格、增资差异说明

  联创电子除于2013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外,最近三年共进行了4次股权转让和1次增资,由于转让的原因不相同,转让价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2012年3月,金冠国际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2.6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780万元)转让给泉州海程的价格3元/股,价格是以江西中富江西中富茗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赣中富评报字【2012】213号)对联创电子100%股权评估值为作价依据,当时联创电子注册资本3亿元,评估结果为9.03亿元,每股评估价格为3.01元/股。

  (2)2012年3月,本次增资价格3元/股参照2011年8月江西鑫盛与北京泓创签订《关于联创电子股权转让协议》,江西鑫盛将其持有联创电子4.33%股权以3,835万元的价格(2.95元/股)转让给北京泓创为作价基础,适当溢价。几乎同时,上述泉州海程受让股权的价格是3元/股,应该是公允合理的价格。

  (3)2013年6月,宁波欧迅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1.01%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33.3万元)转让给天津硅谷天堂鸿瑞的价格3元/股,作价依据为2012年3月宁波欧迅增资联创电子的成本价;金冠国际将所持有的联创电子0.66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220万股)转让给泉州海程的价格3元/股,2012年3月泉州海程第一次受让金冠国际股权时,双方约定在联创电子2012年净利润达到约定要求时可以继续以相同价格受让金冠国际220万股。

  (4)2014年12月,江西鑫盛将其持有的联创电子2.33%股份(对应出资额为770万)转让给嘉兴兴和的价格4.2415元/股,本次转让是参照2014年预计利润1.4亿的10倍 PE估值,投资了3,266万元,占股2.33%。

  (5)2015年4月,金冠国际将其持有的联创电子2.4041%股份(对应出资额为793.3488万)转让给江西鑫盛股权转让价格4.2499元/股,本次转让是参照前次2014年12月的价格,适当溢价。

  九、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为联创电子1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十、本次重组涉及的职工安置情况

  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为联创电子100%股权,不涉及注入资产的职工安置事项。

  十一、交易标的企业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

  报告期内,交易标的企业无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

  十二、注入资产执行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和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经比较注入资产和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入资产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部分差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置换出除168.13万元货币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50万元、8,600.00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以及8,427,026.89元无形资产(46,7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注入资产为联创电子100.00%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将会按照注入资产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调整,不会对注入资产的利润产生影响。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情况

  联创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联创电子的董事人员如下:

  王昭扬,男,1962年11月出生,历任宏基电脑、扬智科技主事工程师、昆盈企业事业部总经理,美格科技/百丽新科技副总经理,昌益光电、建汉科技总经理,佳录科技CEO,现任华生控股有限公司、英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韩盛龙,男,1958年6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华南工学院无线电元器件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特殊贡献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优秀厂长(经理)。历任江西景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999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营第四三八0厂厂长、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裁。

  程德保,男,1947年9月出生,1969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景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999厂)副厂长、厂长,江西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省政协常委,现已退休。现任公司董事。

  陈骏,男,1973年12月出生,1996 年毕业于台北科技大学工业工程系,2006年毕业于新西兰奥克兰商学院商学系,研究生学历,历任Willtronic technologies, Inc.品质经营部品保工程师、经理,恒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冯新,男,1967年10月出生,EMBA,历任上海诚信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航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陆繁荣,男,1961年9月出生,1981年7月毕业于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无线电机械制造专业,大专学历,MBA结业,经济师。历任国营第九九九厂团委副书记、书记、计划生产科科长,江西景华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生产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宁,男,1972年9月出生,江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副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CPA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金隆,男,1952年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1985年9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曾任九江商业银行、烽火科技有限公司、雅致房屋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4)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工商学院副董事长并兼任武汉市企业管理协会、湖北省企业管理协会及中国物流技术协会副会长。曾荣获国家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现代化管理成果二等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情况

  联创电子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职工代表监事。联创电子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联创电子的监事如下:

  刘丹,男,197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3年7月-2001年6 月先后于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艺科、劳动人事处、总装厂综合办从事管理工作;2001年6月-2007年5月历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裁秘书等职。2007年5月-至今历任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行政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剑,男,1977年12月出生,理学硕士,历任浙江天堂硅谷鲲诚基金总经理、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基金总经理、硅谷天堂上海阳光基金总经理,现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投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丁学鹏,男,1981年出生,200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专业,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2007年6月任职于杭州龙达新科生物制药公司研发部,2007年6月-2009年8月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委会,技术转移部&投融资管理部,2009年9月-至今浙江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风险控制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江天,女,1959年7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环境保护专业,200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历任北京纺织科学研究所环境研究室、纺织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中国纺织科技开发总公司投资事业部经理、北京康福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源集团、北京华源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源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改办副主任、副总经理、经理等,中国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北方医药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恒天集团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浚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北京泓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监事。

  刘忠,男,1968年10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学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山东省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工程师,山东省国际投资贸易总公司项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山东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外联部副部长、投资项目部部长,山东商务实业发展总公司常务副总经量,江西北大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教育部部长、项目投资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江西天正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隶属北大资源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联创电子《章程》,联创电子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秘书。联创电子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韩盛龙,详见本节“(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相关内容。

  陈骏,详见本节“(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相关内容。

  陆繁荣,详见本节“(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相关内容。

  曾吉勇,男,1964年12月出生,清华大学精仪系光学工程博士后,历任桂林空军高炮学院理化教研室助教、讲师、室副主任、主任、副教授,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研发总监、总经理助理,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光学元件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志勇,男,1965年9月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电通讯专业,历任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品管部技术员、品管部整机课副主任、品管部副经理、经理,厦华通讯设备公司第一副总、总经理兼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GSM手机项目筹备组负责人,厦门厦华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厦门中桥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唯开通信(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罗顺根,男,1970年10月出生,1992年江西财校毕业,会计师职称,历任江西电子计算机厂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信货处项目评估员、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江西联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侯伟,男,1982年9月出生,2004年6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2007年3月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上海亚洲商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析员、鼎合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创业投资部投资经理,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创业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兼任上海硅谷天堂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创电子包括韩盛龙、曾吉勇、陆繁荣、陈骏、王志勇、宾国平、汪涛、王克民、陈良、刘建平、吴明山和方冬福。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联创电子股份的情况。

  3、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

  除管理层持股公司江西鑫盛为联创电子的股东,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硅谷天堂系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人外,上述其他企业与联创电子不存在利益冲突。

  4、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5、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6、联创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自2012年1月起,联创电子董事会成员为王昭扬、韩盛龙、江英村、李信用、程德保、陈骏、冯新、肖啟宗、陆繁荣。

  2013年7月8日,联创电子召开创立大会暨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昭扬、韩盛龙、程德保、陈骏、冯新、陆繁荣为联创电子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渭滨、章卫东、周大任为联创电子董事会独立董事。联创电子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

  2013年9月30日,联创电子召开201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章卫东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联创电子独立董事,选举李宁担任联创电子独立董事。

  2015年5月11日,联创电子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周大任由于从未参加过联创电子董事会,也从未委任其他董事参加董事会,故被撤销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何渭滨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联创电子独立董事,会议补选张金隆接任独立董事一职。

  除上述情况外,联创电子近三年未发生其他董事变动情况。

  (2)监事变动情况

  自2012年1月起,联创电子监事会成员为陈伟、任玮冬、刘忠。

  2012年5月12日,联创电子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增添一人为Liu DongQiu,监事会成员变更为陈伟、任玮冬、刘忠、Liu DongQiu。

  2013年7月8日,联创电子召开创立大会暨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江西联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刘丹、刘忠、周剑、丁学鹏、江天为公司监事会监事。联创电子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

  除上述情况外,联创电子近三年未发生其他监事变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总经理

  自2012年1月起至今一直由韩盛龙担任联创电子的总经理,未发生总经理变动情况。

  2)副总经理

  自2012年1月起,联创电子副总经理分别为肖啟宗、陆繁荣、陈骏、王志勇、蔡添进、曾吉勇。

  2012年8月31日,联创电子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公司高管的议案》,同意蔡添进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张锦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7月8日,改制后的联创电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聘任陆繁荣、曾吉勇、王志勇、陈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财务总监

  自2012年1月起至今一直由罗顺根担任联创电子的财务总监,未发生财务总监变动情况。

  4)董事会秘书

  联创电子自2013年7月改制至今,董事会秘书一直由侯伟担任,未发生董事会秘书变动情况。

  基于上述,联创电子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变化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联创电子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联创电子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在联创电子任职,签订了劳动合同,上述有关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节“十五、持有联创电子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所述内容。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联创电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十四、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员工人数

  联创电子最近三年由于生产规模的不断加大,员工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各期末,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

  2、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联创电子在册员工总数为4,308人,员工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

  (2)受教育程度

  ■

  (3)年龄结构

  ■

  3、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的情况

  (1)报告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联创电子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联创电子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公司员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依据相关规定,联创电子目前执行的缴纳比例如下:

  ■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截至2014年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如下:

  ■

  未缴纳社保原因如下:

  ■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如下:

  ■

  (2)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

  根据江西省省南昌市和万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联创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3)实际控制人关于“五险一金”的承诺

  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陈伟和韩盛龙,就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承诺如下:“如果存在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未缴纳的员工要求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作为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代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补缴;如果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因未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作为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部代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承担,且保证联创电子或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4)劳动派遣用工调整方案

  联创电子及下属子公司联星显示、联思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总数为824人,其中联创电子317人,占其员工总数的19.96%;联星显示70人,占员工总数的19.55%;联思触控437人,占员工总数的23.62%。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即2014年3月1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目前,联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劳动派遣用工调整方案》,联创电子将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现有劳务派遣协议,改由联创电子与所有劳务派遣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劳务派遣员工成为联创电子正式员工,并由联创电子按规定直接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2015年4月29日,南昌高新区人力与资源保障局就上述《劳动派遣用工调整方案》发表了“情况属实”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国浩认为,虽然联创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不符,但联创电子已就该不规范状况开始实施整改,且南昌高新区人力与资源保障局已就行了相关备案,同时,联创电子实际控制人已就该事项出具承诺函愿意承担因该事项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因此,上述劳务派遣员工比例与法律规定不符的情形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造成实质障碍。

  十五、持有联创电子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联创电子股东金冠国际、江西鑫盛,以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韩盛龙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本次交易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及解决措施”。

  2、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二、股份锁定安排”。

  3、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联创电子股东金冠国际、江西鑫盛,以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韩盛龙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前后的关联交易及解决措施”。

  4、有关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联创电子股东金冠国际、江西鑫盛,以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韩盛龙作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保证汉麻产业人员独立

  1、保证汉麻产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汉麻产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汉麻产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于保证汉麻产业财务独立

  1、保证汉麻产业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汉麻产业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汉麻产业依法独立纳税。

  4、保证汉麻产业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

  5、保证汉麻产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

  (三)关于汉麻产业机构独立

  保证汉麻产业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四)关于汉麻产业资产独立

  1、保证汉麻产业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汉麻产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五)关于汉麻产业业务独立

  保证汉麻产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汉麻产业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汉麻产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5、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股东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六、联创电子报告期内对赌协议/安排的解除情况

  除联创电子股东福州豪驰、鑫峰实业、苏州凯祥、泉州海程四家机构股东未签署过对赌协议,其他15家机构股东与金冠国际、江西鑫盛或英孚投资均签署过对赌协议。2015年5月,对赌协议签署各方均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解除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内容如下:协议各方一致同意附条件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中有关对赌等安排的条款,约定自汉麻产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之日或与汉麻产业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日(以较早者为准),《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中有关对赌等安排的条款自动解除并失效,若联创电子主动撤回项目的申报或本次项目未能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则《股权转让协议》或《增资协议》中有关对赌等安排的条款恢复效力。截至《附条件生效的解除协议》签署日,协议双方对对赌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争议。

  第六节 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

  一、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联创电子是一家从事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为智能可穿戴设备提供高品质的光学镜头,以及为移动智能终端提供触控显示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现已形成光学镜头和触控显示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高清广角镜头、平面保护镜片、手机触摸屏、中大尺寸触摸屏、显示模组、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等。

  (下转B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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