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5-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有关规定,公司就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8日开市起停牌。因此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2015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本公司目前运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与控股股东问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2,475,491.54元;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1月-3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1,187,826.76元。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