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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1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18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19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3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 咨询联系人:周远帆 咨询电话:0431-89603547 传真电话:0431-89603547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9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9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公司已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签订框架性协议,拟收购其不低于51%股权并不排除100%收购,并已与服务的中介机构签订了正式的服务协议。分别是: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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