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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3号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广信股份 股票代码:603599)于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5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5月25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安徽广信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金祥先生、赵启荣女士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月25日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 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4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票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叔平先生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通知,包叔平先生于2014年05月21日将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3,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详见公司公告:2014-075)。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该质押股份由11,333,000股增至28,332,500股(详见公司公告:2015-025)。该质押已于2015年05月21日解除,相关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包叔平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087,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52%。2015年5月14日,包叔平先生因偿还相关融资贷款及个人财务投资安排减持公司股份1,700万股,并申明自2015年5月15日起6个月内无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详见公司公告:2015-037)。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332,500股,占其个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936%,占公司总股本的3.2501%。 本次解除质押后,包叔平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已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5-039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539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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