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5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5月25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正在筹划向唐山开诚电控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唐山开诚")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唐山开诚80%的股权,并同时进行配套融资,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用于支付本次股权收购的现金对价和补充唐山开诚的营运资金。2015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布了《中信重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公告。 2、经向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除公司筹划向唐山开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针对公司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5 年5月 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四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四名。 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调整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同意增补李玉萍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提名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陈希敏 委 员:董 事:方玉峰、唐 军、罗群辉 独立董事:田高良、杨为乔、李玉萍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同意增补李玉萍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李玉萍 委 员:董 事:富宝馨、周 凯 独立董事:田高良、杨秀云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批准《关于设立管理创新部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改革和管理创新工作能够更加有效推进,组建专业的团队进行系统策划、高效组织、精心部署、合理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顶层架构设计和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同意设立管理创新部。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