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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5-02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接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知: 2015年5月26日,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6,82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后,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63,359,7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编号:临2015-018 债券代码:122088 债券简称:11综艺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综艺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及本公司2011年发行的"11综艺债"(债券代码:122088)进行了跟踪评级。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在对本公司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1综艺债"2015年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60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张绍日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3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9.00万股,合计133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29%,占公司总股本的3.60%。)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4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张绍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7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绍日先生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167.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2.33%,占公司总股本的16.69%。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5-02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与再融资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与再融资相关的重大事项仍在筹划中,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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