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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控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荣旭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荣旭泰”)、公司董事蔡行荣先生有关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科泰控股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2.8125%;新疆荣旭泰于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1.25%;蔡行荣先生于2015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0.025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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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计算时对数值进行了四舍五入,上表中新疆荣旭泰合计减持比例存在尾差。
自上市以来,科泰控股累计减持比例为5.9375%,新疆荣旭泰累计减持比例为4.217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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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科泰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荣旭泰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蔡行荣先生本次减持系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科泰控股、新疆荣旭泰、蔡行荣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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