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5-3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2015年4月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正在按程序推进中。 2、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进行书面征询,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外,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199 证券简称:九华旅游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九华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九华山风景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函证确认,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5-03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要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上述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同意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9日、2月16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8日、4月29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5-006)、《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5-007、2015-009、2015-010、2015-011、2015-01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编号:2015-01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2015-019、2015-020、2015-021、2015-022)、《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编号:2015-02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2015-032、2015-033、201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目前,该事项正在积极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8日
2429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5-028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5日分别以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由于原总会计师云武俊先生已届退休年龄,故辞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亦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云武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粤高速A股20,043股,公司将在其离任后2日内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请方智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总会计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方智先生简历 方智,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湖南湘潭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 主要经历: 1982.09-1986.07 湖南财经学院工业财务会计专业,本科;1986.07-1988.08 湘潭市审计局工交审计科干部;1988.09-1991.07 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91.07-1995.04 广东省物资总公司审计处干部;1995.04-1996.09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1996.09-1998.04 新粤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8.04-2003.02 新粤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03-2003.05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工作;2003.05-2015.5.10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2014.12-2015.5.10 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方智先生未持有粤高速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回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中激励对象李世平先生所持48.87万股、傅建国先生所持43.44万股、胡玉良女士所持43.44万股、贾怡芸女士所持38.01万股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予以购回并注销。 日前,上述限制性股票173.76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5年5月28日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购回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173.76万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16,469,288,424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5-3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发来的函,海印集团已在2015年5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减持13,4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本次减持后,海印集团仍持有554,518,144股海印股份,占海印股份总股本的46.8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海印集团关联方新余兴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30,000,000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10.98%。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印集团在最近六个月内已累计共减持59,13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海印集团本次减持本公司股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海印集团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