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华制药,证券代码:002349)于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5日《证券时报》、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尚需江苏省国资委审核批准、江苏省国资委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进行备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有关的其他风险详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特别风险提示"、"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5-28 |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 2015-05-28 |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期及回售实施时间安排的更正公告 | 2015-05-28 | |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2015-05-28 |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 2015-05-28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28 | |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28 | |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之更正公告 | 2015-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