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富,证券代码:000659)将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富,证券代码:000659)已于2015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目前推进此项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及停牌期间所做工作
公司原拟筹划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在解决公司存在的债务情况,使之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后,将由公司对控股股东非公开定向增发事项。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就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多次沟通。
二、终止筹划此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向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发函询问,收到复函原文如下:
本公司原拟筹集资金以自身或其他方式对贵司进行财务资助,自贵司停牌以来我司为该事项实施了如下具体工作:
1、我司积极通过向金融机构、个人借款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
2、我司制定了成立私募合伙企业的方案募集资金的方案,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当中。
3、我司以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目前已筹集到位资金人民币5900万元。
但是,我司在贵公司的公告当中获悉,银团目前对贵公司采用关闭网银和限制存取等方式,限制和扣划贵公司自有资金,收取高额保证金等,贵公司主要资产目前仍抵押在银团名下,无法用作新的融资用途。因此,我公司同意在银团有效消除前述风险、积极配合贵公司采取各种方法来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愿意于近日向贵公司提供5900万元进行财务资助,用以偿还“12中富01”公司债。
我司曾就上述银团限制我司使用资金情况于2015年5月15日向银团牵头行发出提款通知书及要求解除资金限制的函,并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2日分别收到银团牵头行发来不同意解除限制的书面函件。
根据现有情况,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前提条件不符合。
鉴于目前推进此项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中富,证券代码:000659)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持续经营事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 | 2015-05-28 | |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 2015-05-28 | |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