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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和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5:00至2015年5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公司3栋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宜云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90,00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9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3%。 2、本次参会的股东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1人,代表股份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74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45,057,500股)、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表决权9,200,000股)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00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党路、张广丽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5月28日刊登的《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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