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5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并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备查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5月28日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持有的天原集团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持有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6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1.79%,成交金额为119,97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减持后,公司持有天原集团共计23,915,571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4.9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授权。 1、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119,97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55%;经测算,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48,105,539.80元(已预扣所得税额),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3%。 上述出售的天原集团股份比例(1.79%)对应的天原集团2014 年度总资产为270,622,088.52 元(经审计),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42%;上述出售的天原集团股份比例(1.79%)对应的天原集团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64,624,831.05 元(经审计),占公司 (德美化工)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40%。 2、本次减持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3)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减持前十二个月内的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减持天原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8,9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1.87%,累计成交金额为100,781,500元(含交易税费),获得的投资收益(含资本公积转收益)累计为28,776,500.40元(不含所得税)。 《公司关于减持持有的天原集团部分股份的公告》(2015-044)刊登于2015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减持后,公司持有天原集团共计23,915,571股,占天原集团总股本比例为4.98%,为天原集团持股比例 5.00%以下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