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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 2015-05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3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19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就关注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一、中超利永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

  (二)股权演变

  1、2013年1月中超利永成立

  201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月10日,中超利永取得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结构如下:

  ■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23日、2013年1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2015年2月增资

  2015年1月,经中超利永董事会、股东会、公司董事会,2015年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超利永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超利永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5年5月,上述出资已到位92.00%。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1日、2015年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目前主营业务构成

  中超利永目前主营业务主要如下:

  (1)藏品级紫砂壶的经销。

  (2)紫砂壶工艺师作品的定制及经销。

  (3)普通紫砂壶的生产、销售。

  2014年度中超利永共实现营业收入5,149.45万元,上述(1)、(2)、(3)项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2.65%、3.19%与4.16%。

  (四)中超利永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占公司的比例

  2014年度(末),中超利永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占公司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2014年度(末)中超利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占中超电缆同期(末)的比例分别为5.77%、4.45%、1.06%、-1.08%和-1.29%,占比均较低。随着中超利永业务的发展,存货规模已占用资金较多,由于市场行情的风险,公司未来出售该产品时将对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拟购进的28件顾景舟紫砂壶属于藏品级作品,中超利永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作为存货进行管理,并在合适的时候通过竞价等方式出售。由于数量多、价格高、流动性差,因此有难以出售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相关情况

  (一)决策程序

  依据公司《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及中超利永《公司章程》、《授权审批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中超利永紫砂鉴定评估委员会进行了鉴定、评估,高管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公司汇报后,于2015年4月28日提交中超利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5月15日中超利永召开了股东会,一致通过本次采购议案。

  (二)交易目的

  顾景舟是本次采购的28件紫砂壶的创作者,其作品市场流通数量较少,相对稀缺,本次采购价格合理,中超利永未来出售该产品时将产生盈利。

  另外,本次采购将进一步提高中超利永在紫砂壶行业的地位和知名度。

  (三)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紫砂壶价格,系参照中超利永紫砂鉴定评估委员会评估价格、近年市场流通的顾景舟作品成交价、国内各大拍卖行对顾景舟作品拍卖价以及综合紫砂业界专家的意见,最后与对方协商而成。

  (四)价格公允性、合理性分析

  中超利永在紫砂鉴定评估委员会鉴定评估后,又就该批紫砂壶的真伪及价格向顾景舟传人、资深藏家、经销商进行了详细了解,并且听取了专业人士对该批紫砂壶的价格建议。

  基于对以上信息的掌握,中超利永经过多轮谈判,最终以当前公告的价格1.04亿元成交。

  低于市场价成交的主要原因: 1、中超利永直接与所有权人交易谈判,缩小了竞购者的参与范围;2、避免拍卖市场某些藏家不理性竞拍引起畸高价格;3、合理规避了拍卖公司双向佣金;4、本次批量购买,与单件购买存在一定幅度优惠。

  上述顾景舟制紫砂壶在海内外文献与其他相关紫砂艺术品资料中均有记录。

  (五)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与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超利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股东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韩农生与中超利永关系的说明:韩农生的代理人与中超利永紫砂壶交易负责人因曾经共同出席过拍卖会参与竞拍而熟悉。

  三、本次交易的风险、双方履约能力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风险

  1、艺术品价格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如国内经济形势呈下滑趋势,艺术品市场价值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导致中超利永紫砂壶发生存货跌价风险;

  2、艺术品在市场的交易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因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其他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可能会导致顾景舟的作品价格存在下跌的风险;

  3、如果市场出现顾景舟紫砂壶被大量抛售的情形,将会对顾景舟紫砂壶的市场交易情况产生冲击,影响中超利永紫砂壶的销售;

  4、文化艺术品具有独特的商品属性,对收藏人的文化认知、价值认同、经济能力都具有较高的要求,特别是高端文化艺术品,因此受自身特点决定,艺术品存在流动性相对较差的风险;

  5、顾景舟在紫砂壶业内具有很高的声誉,其作品价格也相对较高,如中超利永不能及时找到客户,将影响中超利永紫砂壶的销售;

  6、如中超利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中超利永需向交易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7、不可抗力风险:发生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合同各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将会对本次交易及未来中超利永的销售产生影响。

  (二)双方履约能力

  目前该批紫砂壶已委托第三方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保存,并将于5月30日至6月5日期间在北京农展馆展出。若在第三方保管期间,发生标的艺术品的严重损坏或灭失,韩农生将相关严重损坏或灭失标的艺术品的款项按约定的价格在总款项中扣除,交易双方均对此不负违约责任。在所有价款支付后三天内,由交易双方及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三方清点签字完成标的艺术品的交付。

  截至目前,中超利永2015年1月拟增资的2亿元已到位92.00%,财务状况、对外融资能力良好,拥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超利永在进行本次交易时已进行了充分的筹划和论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金额较大,交易后将会增加中超利永的存货,因此也将增加对中超利永资金的占用,导致中超利永财务成本增加,短期内可能影响中超利永的利润,从而在合并报表口径上影响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等。

  但由于中超利永的紫砂壶业务占上市公司业务比重较低,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公司运营以建立和打造“利永”高端品牌为核心发展文化产业之路,拟通过建设集文创设计、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宜兴文创旅游紫砂艺术中心;成立“宜兴紫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紫砂行业的诚信交易平台;中超利永已与银行合作开启紫砂质押融资模式,增强紫砂行业市场货币流通性,推进紫砂艺术品金融化与资本化;同时已发行专业杂志【紫砂汇】、建立品牌网站、组建专业电商运行公司、开设高端俱乐部交流平台,广泛与知名博物馆及国家文化部合作联办巡展等一系列工作,投资与策划最终实现建立一个文化传播与产品流通的产业整合平台,实际运营“宜兴紫砂”这个具有原产地典型特征优势的文化和商业载体。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于 2015年5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提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提议公司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15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0.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74,895,482.8元,可用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748,451,307.09元,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其他资本公积为12,348,692.91元。

  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同时,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之前不减持所持股份,后续若有减持计划,则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

  自 2015年5月 26日起,前六个月内,中超集团共计减持 0股。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成员收悉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提交的《关于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七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 1/2)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提议的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上述提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上述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5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5月26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新增的8,00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明珠电缆法人及股东薛建英对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2015年3月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同意对明珠电缆提供不超过26,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此次审议的担保不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工业A区18#;

  (3)成立日期:1997年1月13日;

  (4)法定代表人:薛建英;

  (5)注册资本:20,933.69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辅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 管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铜、铝拉丝加工、销售;五金工具、低压电器、标准件、橡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4年12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51,358,671.11元,负债总额332,470,149.70元,净资产318,888,521.41元,营业收入635,828,228.11元,利润总额47,251,514.80元,净利润40,412,583.74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36,950,784.68元,负债总额340,479,264.09元,净资产396,471,520.59元,营业收入110,887,166.07元,利润总额962,351.41元,净利润1,107,442.44元;

  明珠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46.20%。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4,62.0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2,132.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33,520.00万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1.33% ,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1,032.00万元,占201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5.45%。本次担保金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5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超电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利永”)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吴鹰、欧亚平、唐越三位自然人拟以货币的方式增资15,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中超利永21,000万元的出资,占出资额的58.3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吴鹰

  吴鹰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7月生,硕士学位。现任职于中泽嘉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欧亚平

  欧亚平先生,中国香港,196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及香港多家贸易及投资公司,现为百仕达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及主要股东,担任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滩美术馆董事会主席、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及中国理事。

  3、唐越

  唐越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美国多家投资机构任职,曾任艺龙旅行网董事、CEO,现任深圳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蓝山中国资本创始合伙人、中国企业家俱乐部创始理事、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及中国理事。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

  1)原股东同意就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

  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新增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均由增资方和原股东按各股东出资比例享有;

  2、成交

  1)各方同意,增资方本次增资款将按照如下规定缴付: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汇入以下的账户:

  账户名称: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民生银行宜兴支行

  账号:3204 0142 1000 ****

  2)在成交日后 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完成验资并向各新股东签发相应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新股东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在成交日后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完成增资及新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原股东 应协助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若增资方不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将其认缴的出资汇入公司验资帐户,应当向标的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每逾期一日,承担应出资额万分之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原股东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出资额的2%的违约金。

  3、管理协作

  1)各股东承诺不因私无偿占有、使用公司财产。任一方因私无偿占有、使用公司财产的,由无偿使用股东按市场公允价(自实际占有、使用公司财产到其停止占有、使用之日止)的200%支付使用对价给公司。

  2)中超电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利永紫砂的发展时,此次增资方优先考虑参与。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的资金将主要用于紫砂产业链前期投入。本次增资是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但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实现盈利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的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超电缆仍是中超利永控股股东,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56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 2015 年 5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5月26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桐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暨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因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公司管理能力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以下投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电缆业务所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易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特别是电网投资建设波动的影响。若我国国民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减少投资,将导致公司主要客户订单需求下降,最终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新文化”产业虽然周期性较弱,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大幅波动,该业务仍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2、战略实施的风险

  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将重构紫砂产业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有助于提高盈利水平。然而,该项目具体实施中,有可能遇到难以预测的市场环境、客户品味喜好变化等,同时,实施“双主业”战略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管理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或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公司的战略实施将受到影响,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资金缺口风险

  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2015年5月26日,吴鹰、欧亚平、唐越以货币资金向利永紫砂陶增资的方式投入1.5亿元,但仍然存在约48.5亿元的资金缺口,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及公司管理层或者其他战略投资者筹集解决。如果公司无法按计划筹集所需资金,该项目可能无法按计划实施。

  4、艺术品需求不确定性风险

  艺术品需求受到较多因素影响,例如将受到如政治环境、品种和艺术家收藏风向以及个人投资者收集喜好等。紫砂艺术品属于艺术品的一种,其需求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公司出售存货时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供应商风险

  利用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将签约一批紫砂工艺师,这些工艺师将成为公司的供应商。部分工艺师具有较高的声誉和技艺水平,具备强大的议价能力,如果这些工艺师决定终止与利永紫砂陶的合作,或者未能通过洽谈达成共识,则公司的备货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6、信息系统风险

  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运营以来于信息系统。线上交流、交易平台依赖信息技术系统实现在线的预览、定制、交流和交易;“壶联网”和紫砂文化金融平台均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储存的紫砂壶、用户及交易的相关信息,并基于数据分析、数据挖掘及数学建模等技术实现精准营销和估值分析等目标。如果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未能有效防范认为错误、自然灾害、停电、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及其他类似事件干扰,有可能出现资料泄露、无法按时完成交易等情况,将对利永紫砂陶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竞争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7、艺术品保管风险

  利永紫砂陶主要存货为紫砂艺术品及紫砂壶产品,具有易碎、不易保管的特性。公司拟投入的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也将通过对外采购及向签约工艺师收购等方式取得大量的紫砂艺术品或紫砂壶产品,部分艺术品将在公司库房保管或在博物馆、紫砂汇旗舰店等处展示。同时,公司在紫砂文化金融平台业务中,将担任质押物托管等职责,负有保管责任。如果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或保管相关规程未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可能因保管物失窃、损坏等而遭受经济损失。

  8、审批风险

  公司本发展战略仍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然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按照规定,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也需要发改委等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是否能够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取得核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暨利永紫砂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公司的战略部署,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要求,公司拟将名称和证券简称分别变更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中超控股”。公司将择机对架构进行调整,通过设立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与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耐特电缆附件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等公司并列运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6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5月27日在北京召开《2015战略规划:中超电缆媒体沟通会》。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超电缆,股票代码:002471)将继续停牌。

  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中超债,债券代码:112213)不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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