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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5-28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的通知,兴业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2013年8月16日,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27,354 股无限售股股票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期限为 720 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5月25日提前赎回,并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2、2015年5月26日,兴业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22,830,000 股无限售股股票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进行了质押式回购业务,该笔质押已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5月26日起至双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3、截止本公告日, 兴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82,100,04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51 %,其中已质押股份141,842,646股,占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8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76%。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证券代码: 112155 证券简称:ST正邦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 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2013年3月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ST正邦债,债券代码:112155)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鹏元资信出具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跟踪信用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 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股票代码:000022/200022)已于2015年4月2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无其他承诺。 三、备查文件 连云港市蔬菜冷藏加工厂关于减持如意集团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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