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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2015-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要求,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将所持有再生能源公司20%股权以614.66 万元转让价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2015年1月7日,重庆耀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隆公司")出价614.66万元参与竞买成功。2015年2月2日,公司与耀隆公司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将本公司持有对重庆诚投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的20%股权作价614.66万元转让给耀隆公司,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1月13日、2015年2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按照约定,耀隆公司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但耀隆公司并未依约支付前述转让款项,已构成违约。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与耀隆公司双方就原合同解除相关事宜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解除协议书》,将耀隆公司已支付的61.47万元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基于原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次性结清。 二、解除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 合同解除后,公司将收取耀隆公司支付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交易费用,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择机继续推进该股权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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