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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下午15:00-5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邱亚夫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会议,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推举副董事长宋健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6)。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0,1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704%。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3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3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1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2,060,000 股、山东济宁如意进出口有限公司4,697,800 股、刘新颖等关联自然人股东代表570,000股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32,784,900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2,69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6%;反对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7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72%;反对8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28%;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1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0,02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票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4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018%;反对8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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