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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5月27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客装备")在长春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深化紧密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双方同意将对方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形成长期稳定的互惠互信伙伴关系。 本协议系双方合作意向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交易金额,因此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洪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40,932.97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2155号 长客装备是国内铁路客车、城轨车辆检修厂商和零部件供应商,该公司系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企业。 公司与长客装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 利用双方现有成熟运营平台,充分发挥长客装备在轨道车辆专业领域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龙头市场地位优势,充分发挥公司在LED照明领域的技术创新优势和品牌规模优势,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形成长期稳定的互惠互信伙伴关系;加速推广LED照明技术、LED显示技术、LED指示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共同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助推轨道客车设备走向世界。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双方同意将对方视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协同开发车载LED照明产品、LED显示产品、LED指示产品等智能及相关控制系统,在达到显著节能效果,提升稳定性、可靠性,减少维护的同时增强用户对光文化和光环境的最佳体验。同时,双方在资源配置保障上互为最惠待遇,并就未来创新商业合作模式继续深入磋商,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拟定具体合作协议。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客装备合作,能够借助长客装备在轨道车辆专业领域丰富的客户资源及龙头市场的优势地位,加速推广公司LED照明技术、LED显示技术及LED指示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协议系双方合作意向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后续另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视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5年5月27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在长春市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就公司入驻宽城区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高铁配套园区内投资有关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 本协议系双方投资意向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交易金额,因此本意向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本协议的合作方为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 公司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在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项目,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轨道车辆LED照明系统、轨道车辆LED显示系统、户内外LED照明灯具等。 2)甲方为乙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入园手续。 4)甲方积极为乙方争取国家各级政府各项扶持资金,做好后续项目的上报、协调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甲方在负责协调为乙方办理立项、规划、土地等建设手续的过程中,乙方需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6)乙方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土地、规划要求,同时符合长春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强度和宽城区项目的入园要求。 7)本协议为项目投资的意向性协议,具体项目投资需要由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同意并签订具体的投资协议后方可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在LED领域的技术创新优势和品牌规模优势,加速推广公司LED照明技术、LED显示技术及LED指示技术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有利于开拓以长春为基地、辐射东三省及华北区域的LED市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投资意向的框架性约定,其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视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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