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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15-031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且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共达电声,股票代码:002655)于2015年5 月11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9日、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2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共达电声;证券代码:002655)自2015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2 股票简称:索芙特 公告编号:2015-032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和29日分别收到第一大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和第二大股东广东通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作")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情况公布如下: 一、索芙特科技解除股份质押的情况 1、索芙特科技于2012年12月31日将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质押给严琳,该股份已于201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索芙特科技于2014年5月21日将持有公司股份1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该笔业务已按协议约定于2015年5月21日进行了回购,并于当天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索芙特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853,769股(占贵公司总股本的16.62%),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累计为28,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8%)。 二、广东通作解除股份质押的情况 广东通作于2014年5月5日将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该笔业务已按协议约定于2015年5月5日进行了回购,并于当天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通作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79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该股份不存在任何的质押受限情形。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3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日发航空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发航空装备")于2015年5月28日收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日发航空装备为"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飞机数字化精加工台)"(以下简称"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预中标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一、中标情况概述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飞机数字化精加工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决定,日发航空装备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名称: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0730-156211GZ0001 中标项目内容: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飞机数字化精加工台) 数量:1台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陆万元整(¥31,860,000.00) 中标人:浙江日发航空数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日发航空装备将参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条款5日内与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签订。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日发航空装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将尽快与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的履行将对日发航空装备及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并有利于促进日发航空装备在航空航天领域的业务拓展。 三、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日发航空装备暂未与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项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外界环境、人力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5-39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 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承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8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和监管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整改,现在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公司前期募集资金建造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厂房和建造研发中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支出项目中除用于以上募投项目外,还用于支付了与募投项目统一签订合同并同时建造的职工食堂及宿舍建设费用,上述职工食堂和宿舍建造工程已于2012年度完工并于2013年12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公司承诺将尽快归还上述非募投项目的工程款共计4,325,792元。但截至2015年5月25日,公司尚未将上述非募投项目工程款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措施 上述问题系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执行不够细致严谨,对该承诺履行的及时性要求重视程度不足所致,对此,公司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立即归还上述非募投项目支出的款项;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等进行认真学习并强调及时履行承诺的重要性; 3、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示,要求对后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每一细节严谨细致操作,对公司所做所有承诺严格、及时地执行。 三、整改责任人及期限 1、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 2、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 3、整改期限: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公司董事会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严谨操作,对公司所做任何承诺都严格执行,以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9日将上述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06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都化工")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5.50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 201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31,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66,20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0,396,562.69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上述利润分配已经于2015年5月29日实施完毕(详见2015年5月2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59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详见2014年12月13日、2014年12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4-067、2014-08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15.47元人民币/股。经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每股价格为15.50元/股。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以及上述派息事项,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5.3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底价=原发行底价-每股派送的现金股利 =15.50元-0.20元=15.30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 2015-023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5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120,000 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5,000万元(含 5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4-027)及《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 2014-028)。 截止2015年5月28日,公司已按承诺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199,780,000.00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既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利息支出。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鉴于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比亚迪,证券代码:002594)自2015年6月1日(周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亚迪01,债券代码:112093 ;债券简称:11亚迪02,债券代码:112190)不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3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5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处置股票投资并不再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因公司现有的股票投资品种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不相符合,同意在适当时机对公司持有的友利控股和高新发展两只股票进行清仓处理,并不再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兴蓉研究院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专业化运营,突出各子公司生产运行的专业化、精细化,降低公司技术研发成本,拓展公司的产业布局,同意将研发职能从各子公司中剥离出来,设立兴蓉研究院,主要负责公司业务、技术发展的规划,进行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的研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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