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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版)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48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或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预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郭祥彬持有公司36.99%的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后,郭祥彬持有公司的股权将下降至30.02%,下降幅度超过5%,达到信息披露标准。该事项不属于特定对象因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导致其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比例超过30%,或者导致其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30%后继续增持股份需要申请豁免的事项。 2、本次权益变动前,汤攀晶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汤攀晶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27,486,910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0%,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23,364,485股,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4%,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2 股票简称:骅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骅威股份”或“公司”)于 2015 年4月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月16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5年4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授权董事长办理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5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披露《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汤攀晶、朱群、任海燕、徐夏忠、杜军、胡建中、王亚文、王力、浙江华睿裕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浙江华睿点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其合计持有梦幻星生园100%股权。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资产的同时,向员工持股计划、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配套资金44,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全部现金对价36,000万元和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8,42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具体方案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导致本次交易事项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49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 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因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 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股票于2015 年4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5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组方案披露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重组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46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股份认购合同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发行两项交易内容不互为条件,上市公司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审批风险。 一、概述 1、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拟向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植泽远”或“泽远投资”)、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融诚投资”)、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泽通投资”)、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下称“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424.00万元。 本次交易符合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的规定。 2、2015 年5月 28 日,公司与中植泽远、融诚投资、泽通投资、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发行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配套资金认购方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骅威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融诚投资、泽通投资和泽远投资系一致行动人,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超过5%。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均为有限合伙企业,且均由中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 2、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上市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与上市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特定对象融诚投资、泽通投资和泽远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解直琨,因此融诚投资、泽通投资和泽远投资系一致行动人。交易完成后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超过5%。因此融诚投资、泽通投资和泽远投资与上市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5年5月28日,公司分别与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和员工持股计划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股份发行方:骅威股份 股份认购方:泽远投资、泽通投资、融诚投资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股份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融诚投资同意以人民币13,333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787,967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泽通投资同意以人民币13,333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787,967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泽远投资同意以人民币13,334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788,551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意以人民币4,424.00万元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584,112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最终发行数量将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1、认购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向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和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发行25,948,597股。 2、认购方式: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认购股份。 3、认购价格:本次向股份认购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17.12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以确保上述特定投资者认购金额不变。 4、支付方式与期限: 《股份认购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股份认购方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应将认购金额5%的款项作为定金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股份认购合同》生效后,股份认购方应按照上市公司与财务顾问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本次发行的认股款足额汇入财务顾问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上市公司在收到股份认购方缴纳的认股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及时办理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5、锁定期: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6、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次发行及本合同; (2)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及本合同;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合同生效日。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前,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和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交易后,泽远投资、泽通投资、融诚投资合计持有公司23,364,485股,占完成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不超过2,584,112股,不超过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郭祥彬,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和员工持股计划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产生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在取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后即可实施。 (三)公司聘请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联信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公司聘请联信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联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联信评估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梦幻星生园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拟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意。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47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2:30在公司深圳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深圳办事处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大厦A座1305)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6月 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和2015年6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至2015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6日 1、截至2015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 3.1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 3.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3.2.1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 3.2.2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2.3对价的支付方式 3.2.4支付期限 3.2.5业绩承诺及补偿 3.2.6奖励对价 3.2.7梦幻星生园滚存未分配利润 3.2.8标的资产自本次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3.2.9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3.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3.3.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3.2发行方式 3.3.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3.4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 3.3.5交易对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3.3.6拟上市地点 3.4配套融资的发行方案 3.4.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4.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4.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4.4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3.4.5发行数量 3.4.6锁定期安排 3.4.7拟上市地点 3.5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3.6决议有效期 4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汤攀晶、朱群、任海燕、徐夏忠、杜军、胡建中、王亚文、王力、华睿裕人、华睿点金订立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议案 8 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12 关于制定《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与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生效条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6 修改及制定公司2015-2017年分红规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6月19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2;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方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4)输入买入数量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15:00至2015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于11:30前发出,当日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6月18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大厦A座1301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会务联系方式: 1、姓名:刘先知、谢巧纯 2、电话:0754-83689555 3、传真:0754-83689556 4、电子邮箱:stock@huaweitoys.com (五)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通知。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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