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5-1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湘潭市政府 就莲城大桥取消收费进行商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与湘潭市政府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四航")经营的湘潭莲城大桥取消收费事项进行商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持有湘潭四航60%股权,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四航局)持有40%股权。湘潭四航主要负责湘潭莲城大桥(即湘潭湘江四桥)的建设投资、运营及管理。注册资本3600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42369.58万元,净资产16598.10万元,营业收入2444.00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8.12%),净利润133.07万元,公司权益净利润79.84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0.18%)。 二、2003年12月23日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湘潭市政府)与中交四航局签署莲城大桥《特许经营合同》,中交四航局以BOT(投融资、建设、营运,移交)方式实施本项目。莲城大桥全长1345m,主桥为斜拉飞燕式钢管砼系杆拱桥,主跨400米,桥面宽27米,双向四车道,预留六车道,设计通行能力60,000辆/日。大桥2004年7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 2007年7月12日正式建成通车。2008年12月5日大桥竣工验收。 三、目前湘潭四航股东代表正在与湘潭市政府就莲城大桥取消收费事项进行商谈,具体补偿金额尚未确定,公司将本着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适当回报的原则进行商谈,维护好股东利益。 四、公司将在与湘潭市政府达成一致后将莲城大桥取消收费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将详细披露,敬请留意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31日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5-028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方轴承,股票代码:002553)已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发布了《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商谈,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及论证,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润股份,证券代码:002643)自 2015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有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6月01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5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89,证券简称:利达光电)于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已于2015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5年5月29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15年4月29日,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至0%。目前,公司对2015年1-6月净利润的预计情况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关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参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泰柏瑞基金")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众禄基金")协商一致,华泰柏瑞基金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参与众禄基金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开放式基金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期限 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司旗下基金参与众禄基金申(认)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众禄基金开放申(认)购、定投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众禄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认)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认)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众禄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基金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tai-pb.com 客服电话:400-888-0001 风险提示:华泰柏瑞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阿里巴巴 (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合作仅为双方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有关框架协议中的具体部分,仍需协商,本框架协议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一、框架协议概述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拟于2015年6月8日,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就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在汽车销售、汽车金融、营销推广、汽车后市场服务、国际业务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主要合作内容: 1、整车业务 在阿里天猫开设力帆汽车官方旗舰店,针对上市新品和在售车型,投入资源,利用天猫、淘宝、聚划算、阿里妈妈等平台,联合线下实体店,开展各类营销推广活动。 2、后市场服务 力帆汽车通过阿里电商平台整合线下服务渠道,争取2015年内纳入100家售后渠道,并分车型开发车饰精品上网销售。 3、汽车金融 先期由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接入阿里金融在线平台,对力帆汽车消费者提供在线汽车金融服务。 4、联合营销 在618、天猫汽车节、双11、双12等阿里固定的网购节日,力帆汽车承诺投入产品、资金、服务等资源,阿里汽车根据力帆投入情况给予流量支持,双方联合开展促销和营销活动。 5、其他合作 根据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还可在二手车交易及置换、国际业务、"村淘"项目、支付宝接入、大数据商业化等方面展开合作。 三、后续安排 本协议为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的框架性合作,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双方交易具体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推动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汽车营销体系与合作方网络平台的线上优势嫁接,拓展和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并带来汽车销售领域的销售模式革新,从而进一步优化本公司产品的服务方式、开拓销售渠道,增强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业务转型,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框架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有关具体合作项目亦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且待双方今后签署具体交易合同,并按照所签署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实际落实和执行;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合同签订落实前,不会对本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