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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3版)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15:00至2015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祖超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1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2: 参会回执 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时举行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阴支行”)签订《国内买方信贷总协议》,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授信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阴支行”) 2、买方信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信贷额度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贷款到期日可晚于信贷额度有效期 4、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5、借款期限:借款人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经销商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担保形式: (1)借款人应以相当于每笔借款合同2期还本付息资金的自有资金作为借款保证金质押给银行,并以所购设备向银行进行抵押。 (2)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所有借款人的每笔贷款承担全程不可撤销的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3)如银行在连续扣除2期保证金后,借款人再出现一次还款逾期,公司须在借款人逾期后一个月之内向银行缴存剩余贷款全部本息金额的保证金存款作为备偿,同时银行启动对借款人的司法追偿程序。对于在银行启动司法追偿程序后7个月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公司同意由银行将相应债权及设备抵押权转让给公司。如设备的抵押权无法办理变更至公司,则由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相应债权给公司,相关转让费用由公司承担。 7、借款人资格 借款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达到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中对小企业的基本准入底线,并满足相关可接受标准。 (2)借款人与公司为非关联企业,且借款人单户总借款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3)借款人购买产品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购买合同金额的40%。 (4)借款人至少在银行存入2期还本付息资金作为保证金,如果发生扣收保证金还款,则借款人应在银行扣款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5)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无不良记录,至少每2个月向银行提供经营、财务等方面的招商银行江阴支行所需的贷后管理资料。 (6)符合银行的其他条件。 8、其他 关于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招商银行江阴支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协议为准。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注册资本:15600.78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液压打包机和剪切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江阴支行签订《国内买方信贷总协议》,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同时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申请该等买方信贷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40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收购日之前发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8,617.83万元的2.0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4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详见《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均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文件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2015年5月26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披露直通车的通知》,上市公司在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需要行政许可)(230501)”、“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需要行政许可)(231501)”后10个工作日内继续停牌,经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复牌。 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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