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新路桥 股票代码:002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113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注册资本:1018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30001810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5228696593 主营业务: 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团建工集团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兵团建工集团本次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系自身发展的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兵团建工集团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而继续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5年5月25日,北新路桥控股股东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北新路桥股份277,222,920股,占北新路桥总股本的49.74%;本次权益变动后,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北新路桥股份249,422,920股,占北新路桥总股本的44.75%。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兵国资发〔2015〕75号)文批复。 二、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北新路桥股份249,422,92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兵团建工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北新路桥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信息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兵团建工集团于2009年6月30日做出的发行前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兵团建工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自愿锁定股份,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限售股份已于2012年11月12日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兵团建工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2、兵团建工集团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兵团建工集团于2015年5月27日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北新路桥股份总数的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兵团建工集团营业执照; 2、兵团建工集团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631208
附件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国 2015年5月2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朱建国 日 期:2015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