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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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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

  ■

  注:1年指365日,1个月指30日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来源:博时基金

  注:1年指365天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 3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2015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 3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2015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芭田股份”(股票代码00217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芭田股份"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四维图新”(股票代码00240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四维图新"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振芯科技”(股票代码30010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振芯科技"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6月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上海钢联”(股票代码30022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上海钢联"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申购I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表

  ■

  对于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非特定投资群体,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A类基金份额的非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表

  ■

  I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表:I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非特定投资群体指除特定投资群体外的其他投资者。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A类份额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I类份额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I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表2: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代销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其他: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 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2015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关于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代码:160517)于2015年5月2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5日。

  基金发售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2015年6月3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提前结束本次发售。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关于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网”)协商一致,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94;C类001395,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

  一、 优惠方式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网手机客户端与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94;C类001395):若基金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网手机客户端与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94):若基金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咨询方式

  1、 天天基金网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三、 特别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天天基金网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天天基金网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天天基金网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关于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

  定期投资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

  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博时上证50ETF联接”),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3日起开通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37)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并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含手机交易系统、移动版交易系统)交易的投资者实行优惠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直销定期投资业务

  直销定期投资业务包括定期定投业务、定期转换业务和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投业务适用投资者为使用本公司已经公告开通了定期定投业务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博时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上述投资者在签署委托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的定期定投业务。

  直销网上交易定期转换和定期赎回转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为开立有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开通的直销定期投资业务有定期定投及定期转换业务。

  二、关于优惠费率和适用业务范围

  1、对开立有博时直销交易账户、且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申购、转换、定期投资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0年3月15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优惠费率的公告》和随后关于新增博时直销网上交易所支持银行卡、支付账户的网上交易优惠费率公告为准。

  2、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办理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申购业务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3年11月21日公告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投资者通过汇款方式购买基金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为准。

  3、对直销网上投资者通过博时货币基金转换博时上证50ETF联接基金的优惠费率以本公司2015年1月23日公告的《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为其他开放式基金申购费补差优惠的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今后若对网上交易的业务范围和优惠费率进行调整,将及时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 个人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4、 机构投资者通过直销网上交易方式购买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公告的《关于开通机构直销网上交易业务和费率优惠的公告》。

  5、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网址为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网址为m.bosera.com,博时手机交易系统网址为wap.bosera.com。

  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银行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路财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网”)、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米”)和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买”)协商一致,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16,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中国银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 交通银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交通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 平安银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 上海农商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上海农商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投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5、 汉口银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汉口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汉口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6、 河北银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7、 一路财富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8、 天天基金网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网手机客户端与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若基金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9、 杭州数米

  自2015年6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销售公司在线基金交易平台-数米基金超市(market.fund123.cn)和销售网点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0、 上海好买

  自2015年6月2日起(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好买基金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一律按0.6%计算;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 特别提示

  1、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三、 咨询方式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bosera.com

  2、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平安银行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5、 上海农商行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http://www.srcb.com/

  6、 汉口银行

  客服电话: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http://www.hkbchina.com

  7、 河北银行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8、 一路财富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9、 天天基金网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0、 杭州数米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1、 上海好买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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