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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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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合作银行保本型短期(本外币)理财产品的投资;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增加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上述投资。

  依据以上董事会决议,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8)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9)。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下简称"太仓同维")近期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1笔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太仓同维于2015年5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署《中信理财产品说明书》,具体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银行之信赢系列(对公)天天快车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2)币种:人民币

  (3)金额:55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期限:不定期,可于工作日随时赎回

  (6)认购日:2015年5月29日

  (7)起息日:2015年5月29日

  (8)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与中信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极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和收益。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65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中信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0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4年11月完成,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终止。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曲雯婷女士和徐晨涵先生,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与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

  中信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附: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曲雯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中材科技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保利地产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广宇发展重大资产重组、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并IPO、中信泰富红筹回A、中国中信集团重组改制并整体上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徐晨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了招商局集团、首都机场、上海电力、华新水泥、丹东港、三峡集团等中期票据项目,国家电网债、鲁能债、大唐债、铁道债、三峡债、华能公司债、万科公司债、保利公司债、南钢公司债、马钢公司债、新城地产公司债等多个大型企业债(公司债)项目,以及中国银行、广发银行等多个次级债项目的发行工作。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2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90亿元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90亿元中期票据并发行。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和2015年3月25日就相关事宜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中期票据注册的通知。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2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中期票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203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中期票据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上述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的注册额度均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按《接受注册通知书》的约定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相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涉及的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将于发行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5-01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珠江啤酒,证券代码:002461)自 2015年6月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预计2015年6月3日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5-0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怡亚通,证券代码:002183)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股票停牌外,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4怡亚债,证券代码:112228)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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