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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7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细亮先生已于6月1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王细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细亮先生的辞职申请即日起生效,王细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细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7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对于本协议所涉事项履行情况,本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新余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茂硕")是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5月30日,新余茂硕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渝水区政府")签订了《新余市渝水区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新余茂硕拟在新余市渝水区投资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预计8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二期完成。 2、本次签订《新余市渝水区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新余市渝水区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总投资预计8亿元人民币,项目分二期完成。 2、项目落户条件 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无环境污染。渝水区政府协助新余茂硕取得适合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租赁土地,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指标,满足项目开工的相关条件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3、用地面积及取得方式 (1)、用地面积:3000亩(具体以实际用地红线图为准)。 (2)、用地范围:新余市渝水区范围内可用的租赁土地。 4、渝水区政府义务和责任 协议双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协议另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后,渝水区政府根据新余茂硕项目筹建进展在指定日期前交付租赁土地给新余茂硕。 渝水区政府支持和保障新余茂硕项目建设和发展,将在项目前期、建设、并网等方面提供最优惠的政策和全方位的服务,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帮助新余茂硕完成项目的建设指标(即光伏电站的省内建设计划第一期不少于20MW) 渝水区政府同意保证新余茂硕项目所用林地的使用指标,保证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 渝水区政府同意成立项目工作小组帮助新余茂硕加快办理项目土地使用及租赁、高压并网接入、项目备案、开工许可等工作,以保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新余茂硕将充分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5、特别注明:本协议已经双方代表签字,因渝水区政府盖章尚需一定的内部流程,该协议尚未盖章,本协议待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三、签订协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有效地拓展光伏发电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该光伏发电项目尚处在筹备阶段,存在因政府审批、土地租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给本协议的建设进度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影响。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余市渝水区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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