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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5-055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甘肃广电签署《关于组建 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甘肃广电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投资金额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2、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6月1日与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以下简称"甘肃广电")正式签署了《关于组建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名 称: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 机构代码:76774147-X 机构类型:事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康坚 住 所: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高新技术开发区561号 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1)双方将汇集各自优质资源,采用优势互补形式进行合作。甘肃广电将对兰州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等资产经审计评估后作价入股,本公司将按对应资金参股,并汇集原创、摄制、发行等优秀人才团队,组建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西部电影集团")。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互益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促进影视文化产业发展。 (4)双方合作必须在国家及甘肃省有关政策法规指导下进行,服从服务于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和甘肃省关于文化大省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促进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 2、合作内容 双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组建西部电影集团,在打造中国西部类型影视剧、开展影视及相关衍生产业经营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1)双方出资设立西部电影集团,开展影视剧创作、生产、投资、发行、放映等核心业务,集中推出一批以"中国西部类型影视剧"为主、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影视内容产品,使之成为西部影视作品创作生产的主要平台,推动形成"中国西部影视流派"。 (2)双方依托西部电影集团这一平台,积极开展影视相关衍生产业经营,建立影视文化产业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兰州新区建设打造影视拍摄制作基地、开展影视文化旅游业务等。 (3)双方继续共同打造甘肃卫视晚间黄金剧场,持续推出优质首轮电视剧,助推甘肃卫视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的收视排位和品牌影响力。 3、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双方根据需要协商续签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前期已与甘肃卫视合作"长城飞天黄金剧场",隆重推出700集首轮上星定制剧,通过广告资源置换等创新举措,与合作方实现共赢,开创了与下游平台合作的崭新模式,扩大了本公司品牌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合作是公司大电影战略具体实施的重要步骤,有助于公司影视剧业务板块的发展壮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此次合作实现了双方的优势互补,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助推本公司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领域西进战略,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同时助推甘肃广电履行好主流媒体的职责使命,繁荣影视剧创作生产,促进其影视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壮大经济实力。 3、本次合作事项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作事项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公司与甘肃广电的框架性合作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投资金额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2、尽管公司与甘肃广电就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共识,并规划了合作方向,然而在具体合作内容方面仍存在时间上以及最终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组建甘肃长城西部电影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5-06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子公司情况概述 近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土壤改良基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丰稀土新材料");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土壤改良公司")。2015年5月22日,兴业土壤改良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5年5月19日,联丰稀土新材料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5年5月27日,西部环保土壤改良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号:440101000349786 4、住所: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33号自编2栋503房 5、法定代表人:刘奎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土壤修复;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投资管理服务;其他农业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经营项目需领取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批文,方可从事经营。) 8、股东及持股比例: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号:150200000028698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楼401办公室 5、法定代表人:葛有民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经营范围:高分子稀土助剂、稀土化工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号:150625000016866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5、法定代表人:郭斌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土壤改良剂、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盐水脱钠、过滤膜、过滤材料、汽车微粒过滤器、环保基础设备安装、土建及设备安装、重金属修复剂、重金属钝化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持股比例:西部环保有限公司持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的探索和创新,将从技术研发和资本运作整合资源两方面"双管齐下",围绕土壤修复与农业技术研发相关的领域开展投资管理工作,有助于推动公司在土壤修复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加快公司在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等稀土新材料的研发力度,加快相关稀土新材料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助于加快土壤调理剂产品的市场推广,推动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上述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专业化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有望为公司未来发展开辟新的发展空间和带来利润增长。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运营管理和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和化解前述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5-020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方圆支承,证券代码:002147)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5-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本公司正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波华翔,证券代码:002048)自2015年6月2日开市起停牌,待上述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4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次级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3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最高待偿还总规模为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的次级债券,可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详见2014年12月3日公司临2014-086、临2014-089及2014年12月24日公司临2014-099公告)。 公司已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2015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期次级债券全称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次级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15兴业04",债券代码为"123068",发行规模为25亿元,票面利率为5.10%,期限为2年期,附第1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维格娜丝 公告编号:2015-027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8日临时停牌一天。2015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并于当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本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现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会尽力加快进度以完成各项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该类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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