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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箭股份"或"公司")于2010年4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并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华泰联合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15年5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2015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银河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华泰联合签订了《关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终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继。银河证券已指派徐子庆先生、秦敬林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徐子庆先生、秦敬林先生简介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 保荐机构介绍: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6881.HK)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为北京市,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和投资管理等综合证券服务。银河证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银河期货经纪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银河证券旗下拥有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期货有限公司和和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于2013年5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简介: 徐子庆: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2002年5月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9年2月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和负责了威海广泰、广宇集团、大立科技、华仪电气、正方软件、天广消防、纳川股份、古井贡酒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发行、上市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秦敬林:经济学硕士,2011年12月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15年1月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完成湖南源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山立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项目,参加天广消防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销售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71.58万元(系公司2007年为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利息,本金已还;2010年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已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世缘销售")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具体详见2015年5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年5月29日,今世缘销售与江苏银行涟水支行签订《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出票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到期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与江苏银行涟水支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公司为今世缘销售在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826000001115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从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8年01月22日 住所: 涟水县高沟镇天泉路1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7年7月18日);酒类包装物资(国家专项规定物资除外)、酒瓶、民用生活废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42,474.36万元,负债总额为79,674.22万元,资产负债率55.92%;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8,334.20万元,净利润62,706.8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今世缘销售与江苏银行涟水支行签订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江苏银行涟水支行(承兑人)承兑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出票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到期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公司为今世缘销售在主合同项下所欠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责任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费用清偿之日止。 担保的方式为应收账款(保本理财产品)质押担保,质物为公司2014年11月27日向江苏银行购买的"聚宝财富2014稳赢284号"2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质物情况详见2014年11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于上述今世缘销售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6月1日,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200,715,786.18元(包含本次担保2亿元)。 截至2015年6月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71.58万元(系公司2007年为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利息,本金已还;2010年今世缘集团有限公司已提供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今世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质押担保合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合计转增 60,000,000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0,000,00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刊登了《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5 月 8 日。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000,000元变更为 100,000,000 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5-02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5年5月25日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抓紧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无明确结果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06月0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40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1、由于合同到期,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5月25日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43万股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公司于2015年06月0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友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通知,收悉内容如下: 1、由于合同到期,尤友鸾先生于2015年5月25日将原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00万股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的解押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40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累计质押142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尤友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 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5029 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联合重组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 2015年6月1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联合重组进展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重组成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二、其他说明 1、露天煤业将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露天煤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露天煤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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