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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证券代码:600023 编号:2015-02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5月29日、6月1日、6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通过认真自查及发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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