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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5-01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团队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为保证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王菁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5-019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于2015年6月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5-02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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