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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5-3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韶钢松山")股票于2015年5月29日、6月1日、6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前期信息披露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钢铁")及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韶钢松山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重大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2015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亏损约68,000万元(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5-27)。 3.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声股份;股票代码:002670)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5月20日、5月27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2015-028、031)。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有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文件。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三家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20),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已于2015年5月06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3)、2015年5月13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4)、2015年5月2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25)、2015年5月2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5-027)。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股份")于2014年11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划出方,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拟将其持有太极股份3.79%的股权(计10,489,060股)无偿划转给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划入方,以下简称"投资公司")。 2015年5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国电科将所持太极股份3.79%的股份无偿划转给投资公司。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电科持有投资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公司持有太极股份10,489,060股股份,股份性质仍为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3.7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电科第十五研究所仍持有本公司37.50%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持有的天原集团部分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持有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天原集团总股本的1.04%,成交金额为72,15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减持后,公司持有天原集团共计18,915,571股,占该公司股权比例3.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授权。 1、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72,150,000.00元(含交易税费),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54%;经测算,本次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约为 30,008,337.09元(已预扣所得税额),占公司(德美化工)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3%。 2、本次减持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3)刊登于2015年5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1,787,7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34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47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9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2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漆凌燕 咨询电话:0755-33345613 传真电话:0755-333456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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