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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15-009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日、6月2日、6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6月1日、6月2日、6月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春兰(集团)公司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股票简称: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000639 编号:2015-027号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5 年6 月1 日、6月2日、6月3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应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55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变电气")于2015年5月29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兴业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开拓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决定向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申请订单融资授信6亿元(包含在经第六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部分销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做质押担保,单笔贷款质押合同不超过公司帐面净资产值20%,期限一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贷款质押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5-027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1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 咨询联系人:卢宇阳、李小霞 咨询电话:0757-28382828 传真电话:0757-23814788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0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转让协议》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超能投资”)拥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威能机电”)75%股权(下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公司与超能投资、威能机电、超能投资之实际控制人邵剑梁于2015年6月1日共同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2015年6月2日公告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报告书(草案)》(下称“《交易报告书》”)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文件中披露。现公司就此协议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一、威能机电所持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情况概述 1、注册商标: ■ 2、商标注册申请: ■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威能机电拟将其拥有的、商标申请号为12553700的第35类商标注册申请无偿转让给超能投资。 2、如隆鑫通用购买资产事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威能机电75%的股权过户至隆鑫通用后,在不违反超能投资、邵剑梁于2014年12月16日共同出具的《广州超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及对威能机电目前已开展的业务和将来可能从事的业务领域不造成损害、阻碍或限制等情形的前提下,届时经隆鑫通用、威能机电与超能投资协商一致,威能机电可从其现时拥有的商标注册号为12553753、12553680、12553796、12553582的商标、商标申请号为12553550、12553732的商标注册申请(均系威能机电自主申请)中删减各方达成合意的商品与服务类别,以便超能投资以其名义在该等类别上自行重新申请注册商标。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本次拟转让申请号为12553700的第35类商标注册申请。对于协议中涉及的其他商标及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删减相关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尚需双方再进行协商,届时将在充分考虑威能机电的业务需求,超能投资开展的业务对威能机电是否造成损害、阻碍或限制等因素且隆鑫通用同意后,方可删减商标相关注册内容。 三、转让的原因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由于威能机电目前实际经营的业务及未来拟开展的业务均不会使用12553700号商标申请,且超能投资使用该商标申请,不会对威能机电的业务造成阻碍或损害,决因此议转让。 协议中涉及未来可能会删减内容或服务类别的商标与威能机电目前经营业务无关,未来是否删减将充分考虑对威能机电的实际业务的影响。 威能机电在经营活动中未使用上述商标,不能产生超额收益,在此次评估中,上述商标未予以估值,《商标转让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威能机电的生产经营,亦不影响本次交易作价。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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