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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3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固股份,证券代码:002488)自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36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履行完毕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承诺的具体内容 2014年12月3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的发展,公司股东孙金国、孙锋峰、孙利群、孙曙虹承诺: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15年6月3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承诺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73)。 二、承诺履行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未曾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未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三、其他说明 上述股东中孙金国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孙锋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本次承诺履行完毕后,将继续履行高管股份锁定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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